政策法规

杭州师范大学工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3-05-29   访问量:71

工会财务内部控制是为控制各项财务风险、实现单位目标而制定的各项政策与程序。为确保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控制

工会预算控制涵盖了工会业务活动的全过程,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比较分析出年度预算完成的情况,并对未完成预算进行逐项分析,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年度各项预算的严格执行。工会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审批与编制、预算的执行与调整、决算与监督等已在《杭师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在预算的编制、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二、会计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是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各项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归集、分类、编报等进行的控制。主要内容:(1)建立会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对会计、出纳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使之相互监督和制约;(2)按规定取得和填制原始凭证,正确使用财务核算软件,按合理的程序进行凭证传递,明确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责任;(3)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报送、保管财务会计报表。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开发、维护人员的管理,对数据、文字输入、输出和保存等按《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执行和控制,确保电子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

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会计法》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职权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不相容岗位和职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分工明确、职责分明。(1)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财务专用章、负责人章和票据应分开管理,票据管理执行杭州师范大学(2007)246号文件;(3)物资采购申请、审批、付款、验收及相关会计记录分离,凡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员都必须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严禁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办理整个经济业务;特别是物品采购,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进行采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规定程序报批,5万元以上的物品采购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并规范相关程序。

四、授权审批控制

《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会计人员在办理任何一笔经济业务时,都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授权批准,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签制度,按照《杭师大工会经费审批权限的规定》规定办理会计业务。本级工会经费2万元以上的项目,须做项目经费使用预算,并经主席签字确认后按预算执行。

五、民主监督管理

校工会财务每年须向“校双代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及管理情况”,各分工会主席、社团负责人应定期向全体会员报告经费收支情况(上网、上墙公示),自觉接受会员监督和校经审委的检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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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工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校工会   2013-05-29

工会财务内部控制是为控制各项财务风险、实现单位目标而制定的各项政策与程序。为确保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控制

工会预算控制涵盖了工会业务活动的全过程,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比较分析出年度预算完成的情况,并对未完成预算进行逐项分析,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年度各项预算的严格执行。工会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审批与编制、预算的执行与调整、决算与监督等已在《杭师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在预算的编制、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二、会计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是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各项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归集、分类、编报等进行的控制。主要内容:(1)建立会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对会计、出纳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使之相互监督和制约;(2)按规定取得和填制原始凭证,正确使用财务核算软件,按合理的程序进行凭证传递,明确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责任;(3)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报送、保管财务会计报表。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开发、维护人员的管理,对数据、文字输入、输出和保存等按《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执行和控制,确保电子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

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会计法》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职权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不相容岗位和职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分工明确、职责分明。(1)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财务专用章、负责人章和票据应分开管理,票据管理执行杭州师范大学(2007)246号文件;(3)物资采购申请、审批、付款、验收及相关会计记录分离,凡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员都必须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严禁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办理整个经济业务;特别是物品采购,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进行采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规定程序报批,5万元以上的物品采购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并规范相关程序。

四、授权审批控制

《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会计人员在办理任何一笔经济业务时,都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授权批准,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签制度,按照《杭师大工会经费审批权限的规定》规定办理会计业务。本级工会经费2万元以上的项目,须做项目经费使用预算,并经主席签字确认后按预算执行。

五、民主监督管理

校工会财务每年须向“校双代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及管理情况”,各分工会主席、社团负责人应定期向全体会员报告经费收支情况(上网、上墙公示),自觉接受会员监督和校经审委的检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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