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直属单位(弘丰中心) 发布时间:2013-11-28 访问量:99
2013年11月19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浙教高科[2013]123号),由我校艺术教育研究院牵头,联合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余杭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玄机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申报的“美育与文化传播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省级协同创新培育中心。美育与文化传播协同创新中心以感性引导和情感陶养为美育与文化传播的切入点,立足构建美育与文化传播创新体系,传播中国审美文化传统的精华。同时,通过借助新兴艺术媒介和情境美育实践活动,探索并推广学校及社会美育新模式,产出美育文化创意精品,为建设文化强省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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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9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浙教高科[2013]123号),由我校艺术教育研究院牵头,联合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余杭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玄机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申报的“美育与文化传播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省级协同创新培育中心。美育与文化传播协同创新中心以感性引导和情感陶养为美育与文化传播的切入点,立足构建美育与文化传播创新体系,传播中国审美文化传统的精华。同时,通过借助新兴艺术媒介和情境美育实践活动,探索并推广学校及社会美育新模式,产出美育文化创意精品,为建设文化强省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