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倡 议 书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0-03-01   访问量:89

全体教职员工: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我校也出台了“杭州师范大学控制吸烟实施细则”。控制吸烟是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是一项有利于每个公民和全校师生身心健康、美丽人生的重要举措,在此,学校工会向全校教职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争当一名摈弃陋习,倡导控制吸烟、文明吸烟的宣传员。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们不仅承担着“授业、解惑”传播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重任,我们还应该成为扫除不健康行为、推进社会进步的文明使者。因此,我们要带头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在深刻领会的基础上,向身边的同事、同学、朋友积极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重要内容。
二、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争当一名控制吸烟,文明吸烟的引领者。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是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品质,她不仅体现在日常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过程中,还应该体现在崇尚社会公德的生活过程中,因此,我们要在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活动中以身作则,雷厉风行,努力成为维护社会公德的领跑者。
三、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争当一名控制吸烟,文明吸烟,遵守法规的示范者。
《条例》中明确规定“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学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活动区域”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重要区域之一。我们希望每一位教职员工努力成为《条例》的践行者,从3月1日起自觉执行学校颁布的“杭州师范大学控制吸烟实施细则”,坚决做到在公共场所不吸烟、在控制场所不吸烟或少吸烟,并倡导自觉戒烟。  
各位教职员工,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幸福生活,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相互帮助,相互督促,克难攻坚,持之以恒,为全面落实《条例》,逐步建设无烟校园,打造健康文明校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杭州师范大学工会
                                    2010年3月1日
通知公告

倡 议 书

   2010-03-01
全体教职员工: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我校也出台了“杭州师范大学控制吸烟实施细则”。控制吸烟是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是一项有利于每个公民和全校师生身心健康、美丽人生的重要举措,在此,学校工会向全校教职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争当一名摈弃陋习,倡导控制吸烟、文明吸烟的宣传员。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们不仅承担着“授业、解惑”传播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重任,我们还应该成为扫除不健康行为、推进社会进步的文明使者。因此,我们要带头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在深刻领会的基础上,向身边的同事、同学、朋友积极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重要内容。
二、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争当一名控制吸烟,文明吸烟的引领者。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是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品质,她不仅体现在日常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过程中,还应该体现在崇尚社会公德的生活过程中,因此,我们要在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活动中以身作则,雷厉风行,努力成为维护社会公德的领跑者。
三、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争当一名控制吸烟,文明吸烟,遵守法规的示范者。
《条例》中明确规定“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学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活动区域”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重要区域之一。我们希望每一位教职员工努力成为《条例》的践行者,从3月1日起自觉执行学校颁布的“杭州师范大学控制吸烟实施细则”,坚决做到在公共场所不吸烟、在控制场所不吸烟或少吸烟,并倡导自觉戒烟。  
各位教职员工,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幸福生活,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相互帮助,相互督促,克难攻坚,持之以恒,为全面落实《条例》,逐步建设无烟校园,打造健康文明校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杭州师范大学工会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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