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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豪作主旨发言:落实“两个普遍” 维护职工权益

发布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中国职工交流中心会长陈豪   发布时间:2011-04-20   访问量:30

 2010年以来,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巩固大陆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我们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企业和谐、社会和谐。当前,劳动关系总体稳定,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逐步发展,但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问题仍然较多,如,由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引发的劳动关系矛盾增加,职工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实现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这些,都给我们的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2010年7月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提出了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工作目标,要求最广泛地把职工凝聚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年多来,我们着力进行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我们制订了工会组建3年规划,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发展会员的重点,采取楼宇工会、市场工会、工地工会等多种组建形式,力推1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会,带动包括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在内的各类单位组建工会。不断提高工会组建质量,坚持组建、规范、发挥作用相结合。截至去年9月底,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人数达2.39亿人,基层工会覆盖法人单位360.8万个,工会覆盖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50.9%和74.7%。今年,我们将争取企业工会组织净增70万家以上,企业建会率达到65%以上,企业工会会员数净增1100万人以上,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80%以上;到2013年底,企业法人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均争取达90%以上。

  二是积极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我们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3年规划,以促进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突破口,重点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行业,着力推动开展以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为重点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加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力度,强化工资集体协商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集体协商能力。截至去年9月底,我们已签订集体合同140.8万份,覆盖企业243.9万个,覆盖职工1.85亿人,有111.6万家企业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今年,我们将争取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达到60%。我们还积极推动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努力促进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同步,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三是切实维护职工就业和再就业权利。我们按照“主动搭建平台、组织好对接、开展好培训、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和农民工实现就业”的要求,把协助政府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就业优先战略落到实处。我们加强了工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就业援助,开发就业岗位、稳定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组织开展了劳务输入、输出省市对口招聘洽谈会,深入实施“家政服务工程”、“阳光就业行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工会就业援助月”等活动,推行工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再就业。去年,我们成功介绍了188.9万名各类求职人员实现就业,帮扶8.5万名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实现就业等等,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发挥了大陆工会特有的作用。

  四是不断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今年是大陆各级工会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20周年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20年来,工会开展的送温暖等帮扶活动已成为国家帮扶救助制度的重要补充。我们正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整合资源、多措并举,结合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和要求,继续创新帮扶形式和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温暖活动,力争实现对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慰问的全覆盖、不遗漏,实现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我们还在积极探索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如何创新发展,力争把公益性与市场化运作更好地结合起来,把物质帮扶与精神帮扶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困难职工面临的问题。

  各位代表、各位朋友:

  2011年是两岸全面落实ECFA各项协议的第一年,也是大陆“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面临着新的使命和新的任务。两岸工会应当组织动员更多的工会干部和职工参与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历史潮流中来,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促进两岸同胞共享成果。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继续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贡献力量。ECFA的逐步落实将进一步推动两岸经济的融合,两岸经济合作领域将更加广阔,两岸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建立和完善互利互补、务实有效的两岸经济合作新机制,积极支持两岸企业在现代服务业和新能源、环保等新兴产业方面的合作,努力推动两岸市场相互开放,为两岸企业相互投资,实现优势互补,增强彼此产业合作互信创造社会氛围。

  二、继续为加强两岸职工技术技能交流提供服务。目前,ECFA为两岸职工在技术技能、科技创新等方面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两岸工会组织应充分运用各自优势,积极组织职工间的技术交流和技能培训,做到优势互补,努力培养更多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的知识型工人和创新型人才,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促进两岸经济的共同繁荣作出应有贡献。

  三、继续为完善两岸工会交流机制共同努力。加强沟通与交流是增进两岸互信的有效途径。要在办好海峡两岸工会论坛、海峡职工论坛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论坛形式,丰富论坛内容,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要继续加大两岸基层人员的往来力度,积极开展两岸基层职工和工会骨干之间的定期交流活动,探索建立两岸工会应对突发事件的热线联系,建立和完善与两岸关系不断发展相适应的两岸工会交流机制。(此文系陈豪同志2011年4月13日在 “2011′海峡两岸工会论坛”上的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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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豪作主旨发言:落实“两个普遍” 维护职工权益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中国职工交流中心会长陈豪   2011-04-20

 2010年以来,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巩固大陆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我们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企业和谐、社会和谐。当前,劳动关系总体稳定,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逐步发展,但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问题仍然较多,如,由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引发的劳动关系矛盾增加,职工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实现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这些,都给我们的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2010年7月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提出了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工作目标,要求最广泛地把职工凝聚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年多来,我们着力进行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我们制订了工会组建3年规划,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发展会员的重点,采取楼宇工会、市场工会、工地工会等多种组建形式,力推1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会,带动包括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在内的各类单位组建工会。不断提高工会组建质量,坚持组建、规范、发挥作用相结合。截至去年9月底,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人数达2.39亿人,基层工会覆盖法人单位360.8万个,工会覆盖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50.9%和74.7%。今年,我们将争取企业工会组织净增70万家以上,企业建会率达到65%以上,企业工会会员数净增1100万人以上,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80%以上;到2013年底,企业法人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均争取达90%以上。

  二是积极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我们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3年规划,以促进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突破口,重点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行业,着力推动开展以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为重点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加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力度,强化工资集体协商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集体协商能力。截至去年9月底,我们已签订集体合同140.8万份,覆盖企业243.9万个,覆盖职工1.85亿人,有111.6万家企业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今年,我们将争取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达到60%。我们还积极推动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努力促进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同步,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三是切实维护职工就业和再就业权利。我们按照“主动搭建平台、组织好对接、开展好培训、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和农民工实现就业”的要求,把协助政府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就业优先战略落到实处。我们加强了工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就业援助,开发就业岗位、稳定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组织开展了劳务输入、输出省市对口招聘洽谈会,深入实施“家政服务工程”、“阳光就业行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工会就业援助月”等活动,推行工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再就业。去年,我们成功介绍了188.9万名各类求职人员实现就业,帮扶8.5万名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实现就业等等,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发挥了大陆工会特有的作用。

  四是不断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今年是大陆各级工会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20周年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20年来,工会开展的送温暖等帮扶活动已成为国家帮扶救助制度的重要补充。我们正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整合资源、多措并举,结合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和要求,继续创新帮扶形式和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温暖活动,力争实现对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慰问的全覆盖、不遗漏,实现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我们还在积极探索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如何创新发展,力争把公益性与市场化运作更好地结合起来,把物质帮扶与精神帮扶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困难职工面临的问题。

  各位代表、各位朋友:

  2011年是两岸全面落实ECFA各项协议的第一年,也是大陆“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面临着新的使命和新的任务。两岸工会应当组织动员更多的工会干部和职工参与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历史潮流中来,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促进两岸同胞共享成果。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继续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贡献力量。ECFA的逐步落实将进一步推动两岸经济的融合,两岸经济合作领域将更加广阔,两岸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建立和完善互利互补、务实有效的两岸经济合作新机制,积极支持两岸企业在现代服务业和新能源、环保等新兴产业方面的合作,努力推动两岸市场相互开放,为两岸企业相互投资,实现优势互补,增强彼此产业合作互信创造社会氛围。

  二、继续为加强两岸职工技术技能交流提供服务。目前,ECFA为两岸职工在技术技能、科技创新等方面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两岸工会组织应充分运用各自优势,积极组织职工间的技术交流和技能培训,做到优势互补,努力培养更多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的知识型工人和创新型人才,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促进两岸经济的共同繁荣作出应有贡献。

  三、继续为完善两岸工会交流机制共同努力。加强沟通与交流是增进两岸互信的有效途径。要在办好海峡两岸工会论坛、海峡职工论坛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论坛形式,丰富论坛内容,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要继续加大两岸基层人员的往来力度,积极开展两岸基层职工和工会骨干之间的定期交流活动,探索建立两岸工会应对突发事件的热线联系,建立和完善与两岸关系不断发展相适应的两岸工会交流机制。(此文系陈豪同志2011年4月13日在 “2011′海峡两岸工会论坛”上的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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