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04-28 访问量: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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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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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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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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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材化学院 |
1 |
19 |
美术学院 |
1 | |||||||||||||||||||||||||||||||||
2 |
生科院 |
1 |
11 |
阿里学院 |
1 |
20 |
体育学院 |
1 | |||||||||||||||||||||||||||||||||
3 |
社科院 |
1 |
12 |
国教学院 |
1 |
21 |
机 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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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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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首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1-04-28
各分工会: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打造最关爱学生的大学。我校工会和学生发展与服务部决定联合开展杭州师范大学首届师德标兵(最关爱学生的老师)评选活动,并将于第二十七个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杭师大在职在编全体教职工(包括钱江编制与校同工同酬教师)。 二、评选条件 师德标兵(最关爱学生的老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且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勤学乐教,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5、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条件,各分工会推荐名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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