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

关于开展困难在职职工调查、摸底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06-14   访问量:99

各分工会(直属小组):

根据校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及时掌握困难职工的家庭生活状况,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群体,解决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校工会决定对全校的在职困难职工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

1. 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好本次调查、摸底工作,详细了解掌握本单位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了解困难职工家庭户籍人口,家庭总收入和家庭致困原因等情况。本次调查、摸底将作为福利委员会讨论2011年福利发放对象范围。

2. 困难职工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310/月的;工资收入在1310--2000/月的,但由于疾病、子女上学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

3. 本次调查本着自愿原则,本人不愿申报的不得纳入困难职工范畴。

4. 调查范围暂限于在职校编、钱江院编、同工同酬、人事代理、劳务派遣这五类。

二、信息汇总上报时间及填写要求

请困难职工《杭州师范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调查表》,内容要求填写完整,不漏填或不填;一人一表;如填写纸质稿,字迹要求清楚;于2011625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汇总报校工会,电子稿发送到邮箱:hztyf@126.com,联系人:汤宇烽,联系电话:13666635352

 

杭州师范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调查表文档.doc 

关于开展困难在职职工调查、摸底的通知

   2011-06-14
各分工会(直属小组):

根据校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及时掌握困难职工的家庭生活状况,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群体,解决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校工会决定对全校的在职困难职工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

1. 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好本次调查、摸底工作,详细了解掌握本单位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了解困难职工家庭户籍人口,家庭总收入和家庭致困原因等情况。本次调查、摸底将作为福利委员会讨论2011年福利发放对象范围。

2. 困难职工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310/月的;工资收入在1310--2000/月的,但由于疾病、子女上学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

3. 本次调查本着自愿原则,本人不愿申报的不得纳入困难职工范畴。

4. 调查范围暂限于在职校编、钱江院编、同工同酬、人事代理、劳务派遣这五类。

二、信息汇总上报时间及填写要求

请困难职工《杭州师范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调查表》,内容要求填写完整,不漏填或不填;一人一表;如填写纸质稿,字迹要求清楚;于2011625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汇总报校工会,电子稿发送到邮箱:hztyf@126.com,联系人:汤宇烽,联系电话:13666635352

 

杭州师范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调查表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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