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4-03-25 访问量:81
各二级工会:
2013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完善了《杭州师范大学校综合运会组织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公共体育教学改革力度,大力开展校内群体活动。围绕综合运动会,学校积极组织了以第十二届体育节和第三十四届田径运动会为主体的各大赛事,并积极依托学生体育社团和教工体育俱乐部,开展校内外的各项体育比赛。学校体育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各学院、部门二级工会及广大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我校体育工作的全面发展,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各学院和部门二级工会。
(二)体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工:各学院和部门二级工会中对学校及部门体育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教职工;学生: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一)体育先进集体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教育法》、《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贯彻实施素质教育。
2.领导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建有专门的体育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分管,体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总结。体育社团发挥作用明显,校园体育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3.群体活动蓬勃开展。积极组织师生课外体育锻炼,效果明显。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师生参与面广。
4.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学校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积极支持学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建设,积极为学校运动代表队输送优秀体育人才,并且在竞赛活动中团体或单项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5.体育工作有创新特色。在训练、群体、竞赛以及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有创新点,特色明显,在学校中影响力较大,并能产生积极效果,具有示范性。
(二)体育先进个人
教工: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体育法》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体育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2.重视体育工作,关心、支持、做好学校以及部门体育工作。
3.工作积极努力,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并认真指导学生开展课余体育锻炼,并在各项体育活动中取得好成绩,为我校争得荣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体育俱乐部活动,坚持每天煅炼一小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并在竞赛中取得好好成绩,为学校争光。
学生: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优良,热爱体育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2.热心体育工作,关心、支持、做好学院以及班级体育工作。
3.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体育教学和群体活动,坚持每天煅炼一小时,体育课成绩优良,尤其在课外体育锻炼、游泳达标、学生体质测试等方面成绩出色。
4.积极参加学校及市级以上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并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集体争得荣誉。同时在体育竞赛中表现出优秀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运动精神。
三、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10个,各学院、部门工会均可申报。
2.先进个人54名(教工25名、学生29名),各学院、部门工会按照教工和学生先进个人的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见2013年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进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办法
1.各学院、部门组织组织申报、推荐,凡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分别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一)、《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度体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二),于4月30日前报送到下沙校区校体委办公室(仓前田径场西看台下128室),除报送纸质稿以外,同时报送电子稿(jiangguogang88@163.com)。
2.校体委将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评选条件和《杭州师范大学学院体育工作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附件三,部门参照此标准),对申报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校体委审定,经公示后公布评选结果。
3.凡是获得杭州师范大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校体委将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4.联系人:姜国钢,电话:28860849 15868806098
杭州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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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工会:
2013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完善了《杭州师范大学校综合运会组织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公共体育教学改革力度,大力开展校内群体活动。围绕综合运动会,学校积极组织了以第十二届体育节和第三十四届田径运动会为主体的各大赛事,并积极依托学生体育社团和教工体育俱乐部,开展校内外的各项体育比赛。学校体育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各学院、部门二级工会及广大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我校体育工作的全面发展,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各学院和部门二级工会。
(二)体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工:各学院和部门二级工会中对学校及部门体育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教职工;学生: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一)体育先进集体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教育法》、《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贯彻实施素质教育。
2.领导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建有专门的体育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分管,体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总结。体育社团发挥作用明显,校园体育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3.群体活动蓬勃开展。积极组织师生课外体育锻炼,效果明显。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师生参与面广。
4.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学校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积极支持学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建设,积极为学校运动代表队输送优秀体育人才,并且在竞赛活动中团体或单项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5.体育工作有创新特色。在训练、群体、竞赛以及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有创新点,特色明显,在学校中影响力较大,并能产生积极效果,具有示范性。
(二)体育先进个人
教工: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体育法》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体育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2.重视体育工作,关心、支持、做好学校以及部门体育工作。
3.工作积极努力,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并认真指导学生开展课余体育锻炼,并在各项体育活动中取得好成绩,为我校争得荣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体育俱乐部活动,坚持每天煅炼一小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并在竞赛中取得好好成绩,为学校争光。
学生: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优良,热爱体育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2.热心体育工作,关心、支持、做好学院以及班级体育工作。
3.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体育教学和群体活动,坚持每天煅炼一小时,体育课成绩优良,尤其在课外体育锻炼、游泳达标、学生体质测试等方面成绩出色。
4.积极参加学校及市级以上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并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集体争得荣誉。同时在体育竞赛中表现出优秀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运动精神。
三、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10个,各学院、部门工会均可申报。
2.先进个人54名(教工25名、学生29名),各学院、部门工会按照教工和学生先进个人的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见2013年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进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办法
1.各学院、部门组织组织申报、推荐,凡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分别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一)、《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度体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二),于4月30日前报送到下沙校区校体委办公室(仓前田径场西看台下128室),除报送纸质稿以外,同时报送电子稿(jiangguogang88@163.com)。
2.校体委将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评选条件和《杭州师范大学学院体育工作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附件三,部门参照此标准),对申报学校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校体委审定,经公示后公布评选结果。
3.凡是获得杭州师范大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校体委将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4.联系人:姜国钢,电话:28860849 15868806098
杭州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