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4-12-17 访问量:50
为鼓励我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以营造和谐家庭为基础,更好地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事业家庭双兼顾型”先进个人”,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的在职在岗的教职工,男女不限(返聘、外聘的除外)。
二、评选条件
1、能模范地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在思想政治、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等方面为人师表;
2、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家庭文明、夫妻恩爱、尊敬老人、关爱子女、助人为乐、邻里之间团结和睦;
4、坚持以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保证被推荐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推荐名额:各分工会推荐一名。
2、评选:在各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工会组织专人于2015年1月中旬评选出10个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3、 推荐要求: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纸质推荐表一份(校工会留存),文字材料l500字以内(A4纸打印),纸质和电子版推荐材料于2015年1月6日(周二)前上报校工会办公室(邮箱:albbhj@126.com;电话:28861535),推荐表在附件内下载。
杭师大工会
2014年12月12日
为鼓励我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以营造和谐家庭为基础,更好地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事业家庭双兼顾型”先进个人”,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的在职在岗的教职工,男女不限(返聘、外聘的除外)。
二、评选条件
1、能模范地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在思想政治、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等方面为人师表;
2、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家庭文明、夫妻恩爱、尊敬老人、关爱子女、助人为乐、邻里之间团结和睦;
4、坚持以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保证被推荐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推荐名额:各分工会推荐一名。
2、评选:在各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工会组织专人于2015年1月中旬评选出10个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3、 推荐要求: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纸质推荐表一份(校工会留存),文字材料l500字以内(A4纸打印),纸质和电子版推荐材料于2015年1月6日(周二)前上报校工会办公室(邮箱:albbhj@126.com;电话:28861535),推荐表在附件内下载。
杭师大工会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