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6-04-07 访问量:100
各二级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6】14号),我校需推荐一名省“最美教师”候选人。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我校要做好“最美教师”候选人的民主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校在职在编一线教师。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
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立德树人、无私奉献。坚持育人为本,关心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融洽师生关系、增强师生感情、创造温馨和谐学习环境等方面有感人事迹,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扎根一线、事迹突出。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三、推荐名额
据评选条件,各二级工会可推荐1名(可不推荐)。
四、推荐评选步骤
(一)学校层面:
1.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需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候选人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填写,二级工会和所在党组织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校工会。
2.在二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校工会组织评审委员会推选1名候选人报学校批准上报,同时组织申报材料的制作。
(二)省里层面:
1.初评阶段(2016年4月28日-5月10日)
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确定60名教师作为正式候选人。
2.终评阶段(2016年5月10日-5月底)
(1)在浙江教育在线网站上,集中宣传展示60名正式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2)在浙江教育报、浙江省教育工会微信平台上设立投票栏,接受社会各界投票。
(3)组织专家评选委员会,开展专家评选投票。
(4)按报纸、微信投票各占10%,专家投票占80%的比例计算总分,取前30名候选人在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教育工会网站上公示,接受公众评议监督。
(5)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研究确定10名“最美教师”和2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
3.表彰阶段(6月初-9月下旬)
(1)6月初,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组织导演组赴各地拍摄,制作“最美教师”人物典型事迹。
(2)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对活动开展系列新闻报道。
(3)省级媒体进行集中展示宣传。
(4)9月下旬,举办颁奖晚会,对10名“最美教师”和2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五、申报要求
“最美教师”推荐人由所在二级工会填写《申报表》,表内填写5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申报表》于4月12日(周二)前上报校工会,电子稿直接发送至邮箱1059040218@1qq.com,(逾期将视作自动放弃)。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生动简练。(联系人:韩洁 电话:28861535)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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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6】14号),我校需推荐一名省“最美教师”候选人。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我校要做好“最美教师”候选人的民主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校在职在编一线教师。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
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立德树人、无私奉献。坚持育人为本,关心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融洽师生关系、增强师生感情、创造温馨和谐学习环境等方面有感人事迹,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扎根一线、事迹突出。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三、推荐名额
据评选条件,各二级工会可推荐1名(可不推荐)。
四、推荐评选步骤
(一)学校层面:
1.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需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候选人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填写,二级工会和所在党组织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校工会。
2.在二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校工会组织评审委员会推选1名候选人报学校批准上报,同时组织申报材料的制作。
(二)省里层面:
1.初评阶段(2016年4月28日-5月10日)
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确定60名教师作为正式候选人。
2.终评阶段(2016年5月10日-5月底)
(1)在浙江教育在线网站上,集中宣传展示60名正式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2)在浙江教育报、浙江省教育工会微信平台上设立投票栏,接受社会各界投票。
(3)组织专家评选委员会,开展专家评选投票。
(4)按报纸、微信投票各占10%,专家投票占80%的比例计算总分,取前30名候选人在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教育工会网站上公示,接受公众评议监督。
(5)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研究确定10名“最美教师”和2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
3.表彰阶段(6月初-9月下旬)
(1)6月初,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组织导演组赴各地拍摄,制作“最美教师”人物典型事迹。
(2)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对活动开展系列新闻报道。
(3)省级媒体进行集中展示宣传。
(4)9月下旬,举办颁奖晚会,对10名“最美教师”和2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五、申报要求
“最美教师”推荐人由所在二级工会填写《申报表》,表内填写5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申报表》于4月12日(周二)前上报校工会,电子稿直接发送至邮箱1059040218@1qq.com,(逾期将视作自动放弃)。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生动简练。(联系人:韩洁 电话:28861535)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