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6-04-14 访问量:77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以下简称“三育人”),全面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弘扬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6〕15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全校范围内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10个。评选对象可以是二级学院(部门)或系(教研室)。
2.先进个人:全校范围内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10名,评选对象是工会关系在我校,工作满5年、在职在岗的教职工。推荐人选应以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为主,同时兼顾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先进个人。
二、推荐评选条件
1.“三育人”先进集体:
单位党政组织高度重视。有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能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开展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形成良好风气,成效显著。单位整体工作考核优秀,近两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
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高。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认真履职;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育人业绩突出。
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各种载体,有效组织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以“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主动配合党政组织推动“三育人”各项工作落实。
2.“三育人”先进个人:
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强烈的育人意识,育人事迹突出,深受师生好评,成绩突出。没有教学事故,没有工作失误现象。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的尊重和爱戴。
“管理育人”先进个人: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把管理工作与学校育人目标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科学运用先进的管理知识与方法,寓思想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勤政廉洁,秉公办事,工作业绩突出,在育人工作中起到表率和楷模的作用。
“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牢固树立服务育人意识,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工作质量高,服务效果好,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良好保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教育引导学生工作效果显著。
三、推荐评选方法及程序
1.推荐名额:根据评选条件,各二级工会可推荐“三育人”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
2.推荐和评选: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需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填写。
3.在二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校工会将在5月初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出10个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10名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1个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4名省“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
四、要求
1.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育人为本、群众参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广泛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和认真评选的基础上,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2.先进集体推荐单位需撰写2000字左右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见附件1);先进个人推荐单位需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500字)(见附件2)、附带1500字左右的先进个人事迹、个人照片等材料。二级工会和所在党组织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校工会(恕园23-717),电子稿于2016年5月5日前发送到校工会1059040218@qq.com邮箱(联系电话:28861535,韩洁),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2: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校工会
2016年4月13日
上一篇: 关于开展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广泛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以下简称“三育人”),全面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弘扬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6〕15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全校范围内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10个。评选对象可以是二级学院(部门)或系(教研室)。
2.先进个人:全校范围内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10名,评选对象是工会关系在我校,工作满5年、在职在岗的教职工。推荐人选应以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为主,同时兼顾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先进个人。
二、推荐评选条件
1.“三育人”先进集体:
单位党政组织高度重视。有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能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开展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形成良好风气,成效显著。单位整体工作考核优秀,近两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
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高。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认真履职;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育人业绩突出。
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各种载体,有效组织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以“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主动配合党政组织推动“三育人”各项工作落实。
2.“三育人”先进个人:
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强烈的育人意识,育人事迹突出,深受师生好评,成绩突出。没有教学事故,没有工作失误现象。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的尊重和爱戴。
“管理育人”先进个人: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把管理工作与学校育人目标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科学运用先进的管理知识与方法,寓思想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勤政廉洁,秉公办事,工作业绩突出,在育人工作中起到表率和楷模的作用。
“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牢固树立服务育人意识,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工作质量高,服务效果好,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良好保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教育引导学生工作效果显著。
三、推荐评选方法及程序
1.推荐名额:根据评选条件,各二级工会可推荐“三育人”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
2.推荐和评选: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需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填写。
3.在二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校工会将在5月初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出10个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10名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1个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4名省“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
四、要求
1.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育人为本、群众参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广泛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和认真评选的基础上,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2.先进集体推荐单位需撰写2000字左右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见附件1);先进个人推荐单位需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500字)(见附件2)、附带1500字左右的先进个人事迹、个人照片等材料。二级工会和所在党组织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校工会(恕园23-717),电子稿于2016年5月5日前发送到校工会1059040218@qq.com邮箱(联系电话:28861535,韩洁),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2: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校工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