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省“最美教师”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8-04-16   访问量:97

各二级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三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8]10号)和市教育工会《关于推荐浙江省第三届“最美教师”的通知》(杭教工[2018]11号)文件要求,我校需推荐一名省“最美教师”候选人。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我校要做好“最美教师”候选人的民主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校在职在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一线教师均可参评。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已经获得过“最美教师”荣誉的不再参评。

二、推荐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坚定的理想追求

立志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定“四个自信”,带头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切追逐中国梦。

(二)有高尚的师德情操

始终坚守教师职业初心使命,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奋力担当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

(三)有强烈的改革意识

始终遵循教育规律、紧跟时代潮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大胆

实践,成效显著。

(四)有精湛的教学技艺

思想活跃,视野开阔,治学严谨,知识渊博,教学有方,业绩突出。

(五)有良好的评价口碑

同行尊敬,学生爱戴,社会赞誉,组织嘉奖(近2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的

奖励,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事迹、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三、推荐名额

据评选条件,各二级工会可推荐1名(可不推荐)。

四、推荐评选步骤

(一)学校层面:

1.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需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候选人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填写,二级工会和所在党组织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校工会。

2.在二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校工会组织评审委员会推选1名候选人报学校批准上报,同时组织申报材料的制作。

(二)省里层面:

评审阶段(2018年5月-9月初)

1.集中展示。在浙江省教育工会网站、浙江教育在线和浙江教育报上展示候选人先进事迹。

2.摄制专题片。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摄制“最美教师”宣传片。

3.网络投票。在浙江省教育工会微信号上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将作为参考。

4.专家投票。由专家投票评选。

5.确定名单。第三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专家投票和网络投票情况以及申报资料,研究确定最终名单。

6.公示。在浙江省教育工会网站和浙江教育在线上公示7天。

(三)表彰阶段(2018年9月初)

举办单位联合发文通报,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对活动进行系列报道。第34个教师节前夕举办表彰大会。

五、申报要求

“最美教师”推荐人由所在二级工会填写《申报表》,表内填写3500字的主要事迹材料。《申报表》于4月19日(周四)前上报校工会,电子稿直接发送至邮箱1059040218@qq.com,(逾期将视作自动放弃)。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生动简练。(联系人:韩洁 电话:28861535)

特此通知。

    第三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

附件:第三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

                                          校工会

                                                              2018.4.16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省“最美教师”推选工作的通知

工会   2018-04-16

各二级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三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8]10号)和市教育工会《关于推荐浙江省第三届“最美教师”的通知》(杭教工[2018]11号)文件要求,我校需推荐一名省“最美教师”候选人。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我校要做好“最美教师”候选人的民主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校在职在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一线教师均可参评。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已经获得过“最美教师”荣誉的不再参评。

二、推荐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坚定的理想追求

立志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定“四个自信”,带头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切追逐中国梦。

(二)有高尚的师德情操

始终坚守教师职业初心使命,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奋力担当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

(三)有强烈的改革意识

始终遵循教育规律、紧跟时代潮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大胆

实践,成效显著。

(四)有精湛的教学技艺

思想活跃,视野开阔,治学严谨,知识渊博,教学有方,业绩突出。

(五)有良好的评价口碑

同行尊敬,学生爱戴,社会赞誉,组织嘉奖(近2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的

奖励,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事迹、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三、推荐名额

据评选条件,各二级工会可推荐1名(可不推荐)。

四、推荐评选步骤

(一)学校层面:

1.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需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候选人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填写,二级工会和所在党组织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校工会。

2.在二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校工会组织评审委员会推选1名候选人报学校批准上报,同时组织申报材料的制作。

(二)省里层面:

评审阶段(2018年5月-9月初)

1.集中展示。在浙江省教育工会网站、浙江教育在线和浙江教育报上展示候选人先进事迹。

2.摄制专题片。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摄制“最美教师”宣传片。

3.网络投票。在浙江省教育工会微信号上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将作为参考。

4.专家投票。由专家投票评选。

5.确定名单。第三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专家投票和网络投票情况以及申报资料,研究确定最终名单。

6.公示。在浙江省教育工会网站和浙江教育在线上公示7天。

(三)表彰阶段(2018年9月初)

举办单位联合发文通报,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对活动进行系列报道。第34个教师节前夕举办表彰大会。

五、申报要求

“最美教师”推荐人由所在二级工会填写《申报表》,表内填写3500字的主要事迹材料。《申报表》于4月19日(周四)前上报校工会,电子稿直接发送至邮箱1059040218@qq.com,(逾期将视作自动放弃)。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生动简练。(联系人:韩洁 电话:28861535)

特此通知。

    第三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

附件:第三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

                                          校工会

                                                              2018.4.16


杭州师范大学工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