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20-05-15 访问量:84
浙教工〔2020〕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工会,各高等学校工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落实尊师重教相关要求,提升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激发广大教师的奋斗伟力,促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完成,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基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事业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立德树人、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主线,找准定位,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按照依法、普惠、精准的原则,健全关爱机制,加大关爱力度,提高关爱实效,推动教师舒心从教,勇当谱写新时代教育事业新篇章的排头兵。
2.目标要求。通过实施“教师关爱工程”,健全教师关爱机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广大教师心坎上,教师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教师心理压力得到有效疏导,教师职业发展渠道进一步畅通,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努力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实施教师权益保障工程
1.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不断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教代会提案、民主评议等工作,促进校务(院务)公开,推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与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相统一。
2.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贯彻落实《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推动各级教育工会组建劳动(人事)法律监督委员会,帮助教师依法、理性维权,开展劳动人事法律监督、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推动涉及教师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落实。
3.注重维护教师权益。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按照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督促依法保障教师待遇,进一步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监督民办学校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教师工资及奖金,依法组织教师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大病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大力实施教师强身健体工程
1.丰富教师文体活动。根据教师精神文化需求,建设文娱、健身、休闲等功能多样的活动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实教师业余生活,强健教师体魄,舒缓工作压力,促使教师以更饱满精神投入工作。
2.关注教师心理健康。重视教师心理健康,建设教师心理健康服务阵地,可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组建服务团队,举办心理健康座谈、主题沙龙等活动,科普心理健康知识,定期为教师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心理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3.积极开展疗休养活动。认真落实省总工会与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职工疗休养政策的文件精神,落实经费,统筹资源,定期组织教师开展疗休养活动,优先考虑先进模范、一线教师和即将退休教师,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保障教师休养权益。
(三)大力实施教师真情暖心工程
1.开展普惠关爱服务。坚持节日慰问与日常慰问相结合,工会可在重要节日、教师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时开展慰问。鼓励、支持基层工会参与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提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的覆盖率。关心关爱女教师,督促做好女教师“四期”特殊保护。
2.加强困难教师帮扶。积极开展困难教师送温暖活动,持续做好困难教师档案管理,了解掌握致困原因,完善精准帮扶办法,努力做到应帮尽帮,推动解决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3.关心教师婚恋情况。鼓励学校开展青年教师交友活动,动态了解单身青年教师情况,常态化、个性化开展青年教师交友活动,为青年教师搭建跨单位、跨行业的交流平台,帮助解决青年教师婚恋问题。
(四)大力实施教师职业发展工程
1.建立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机制。关心教师职业发展,帮助搭建成长成才平台,结合“浙江高校教师名师培养工程”“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骨干校长教师梯度培养计划”等,加强结对培养、完善传帮带机制、畅通交流研修渠道,助推教师职业发展。重视新教师入职仪式、荣休仪式等活动,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重要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内容,把师德教育融入到职前培养、职业准入、入职后培训、在职管理全过程。积极开展优秀教师选树活动,组织参与“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选树活动,展现新时代优秀教师风采。
3.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探索建立符合教师发展的培训体系,参与制定完善覆盖全员、遵循规律、分层施训的教师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改进培训内容,培养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完善以“青教赛”为主要载体的教学竞赛体系,搭建竞赛交流平台,发挥竞赛激励作用,推动教师教学技能提升。
三、实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教师关爱工程”是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应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渗透到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责,把“教师关爱工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经常工作抓紧抓好。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推进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教师关爱工程”措施落地,形成党政支持、工会参与、多方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交流宣传,形成工作氛围
要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类纸媒、网络平台等宣传渠道,充分展示各地“教师关爱工程”开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分享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教师关爱工程”落地见效。
浙江省教育工会
2020年5月11日
浙教工〔2020〕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工会,各高等学校工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落实尊师重教相关要求,提升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激发广大教师的奋斗伟力,促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完成,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基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事业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立德树人、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主线,找准定位,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按照依法、普惠、精准的原则,健全关爱机制,加大关爱力度,提高关爱实效,推动教师舒心从教,勇当谱写新时代教育事业新篇章的排头兵。
2.目标要求。通过实施“教师关爱工程”,健全教师关爱机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广大教师心坎上,教师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教师心理压力得到有效疏导,教师职业发展渠道进一步畅通,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努力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实施教师权益保障工程
1.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不断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教代会提案、民主评议等工作,促进校务(院务)公开,推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与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相统一。
2.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贯彻落实《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推动各级教育工会组建劳动(人事)法律监督委员会,帮助教师依法、理性维权,开展劳动人事法律监督、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推动涉及教师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落实。
3.注重维护教师权益。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按照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督促依法保障教师待遇,进一步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监督民办学校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教师工资及奖金,依法组织教师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大病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大力实施教师强身健体工程
1.丰富教师文体活动。根据教师精神文化需求,建设文娱、健身、休闲等功能多样的活动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实教师业余生活,强健教师体魄,舒缓工作压力,促使教师以更饱满精神投入工作。
2.关注教师心理健康。重视教师心理健康,建设教师心理健康服务阵地,可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组建服务团队,举办心理健康座谈、主题沙龙等活动,科普心理健康知识,定期为教师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心理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3.积极开展疗休养活动。认真落实省总工会与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职工疗休养政策的文件精神,落实经费,统筹资源,定期组织教师开展疗休养活动,优先考虑先进模范、一线教师和即将退休教师,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保障教师休养权益。
(三)大力实施教师真情暖心工程
1.开展普惠关爱服务。坚持节日慰问与日常慰问相结合,工会可在重要节日、教师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时开展慰问。鼓励、支持基层工会参与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提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的覆盖率。关心关爱女教师,督促做好女教师“四期”特殊保护。
2.加强困难教师帮扶。积极开展困难教师送温暖活动,持续做好困难教师档案管理,了解掌握致困原因,完善精准帮扶办法,努力做到应帮尽帮,推动解决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3.关心教师婚恋情况。鼓励学校开展青年教师交友活动,动态了解单身青年教师情况,常态化、个性化开展青年教师交友活动,为青年教师搭建跨单位、跨行业的交流平台,帮助解决青年教师婚恋问题。
(四)大力实施教师职业发展工程
1.建立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机制。关心教师职业发展,帮助搭建成长成才平台,结合“浙江高校教师名师培养工程”“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骨干校长教师梯度培养计划”等,加强结对培养、完善传帮带机制、畅通交流研修渠道,助推教师职业发展。重视新教师入职仪式、荣休仪式等活动,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重要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内容,把师德教育融入到职前培养、职业准入、入职后培训、在职管理全过程。积极开展优秀教师选树活动,组织参与“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选树活动,展现新时代优秀教师风采。
3.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探索建立符合教师发展的培训体系,参与制定完善覆盖全员、遵循规律、分层施训的教师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改进培训内容,培养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完善以“青教赛”为主要载体的教学竞赛体系,搭建竞赛交流平台,发挥竞赛激励作用,推动教师教学技能提升。
三、实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教师关爱工程”是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应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渗透到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责,把“教师关爱工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经常工作抓紧抓好。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推进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教师关爱工程”措施落地,形成党政支持、工会参与、多方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交流宣传,形成工作氛围
要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类纸媒、网络平台等宣传渠道,充分展示各地“教师关爱工程”开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分享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教师关爱工程”落地见效。
浙江省教育工会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