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杭州师范大学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20-05-26   访问量:265

二级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创新育人、管理服务育人工作实效,大力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深化“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意见》精神和《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的通知》(浙教工〔2020〕5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全校范围内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5个。评选对象可以是二级学院(部门)或系(教研室)。

2.先进个人:全校范围内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20名,评选对象是工会关系在我校,工作满5年、在职在岗的教职工。推荐人选应以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为主,同时兼顾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先进个人。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

1.积极开展岗位建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常态化。

2.教职工参与面广。活动覆盖各岗位,教职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

3.成效明显。教职工高质量履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

4.选树年度内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

1.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3.成绩突出。学生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推荐评选方法及程序

1.推荐名额:根据评选条件,各二级工会可推荐“三育人”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

2.推荐和评选: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需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填写。

3.在二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校工会将在6月中旬组织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出5个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20名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

四、要求

1.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育人为本、群众参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广泛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和认真评选的基础上,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2.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单位需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800字)(见附件1、附件2),二级工会和所在党组织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校工会(行政楼717),电子稿于2020年6月9日(周二)前发送到校工会1059040218@qq.com邮箱(联系人:韩洁28861535),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2.杭州师范大学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工会

                                  2020年5月26日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杭州师范大学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工会   2020-05-26

二级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创新育人、管理服务育人工作实效,大力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深化“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意见》精神和《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的通知》(浙教工〔2020〕5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全校范围内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5个。评选对象可以是二级学院(部门)或系(教研室)。

2.先进个人:全校范围内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20名,评选对象是工会关系在我校,工作满5年、在职在岗的教职工。推荐人选应以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为主,同时兼顾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先进个人。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

1.积极开展岗位建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常态化。

2.教职工参与面广。活动覆盖各岗位,教职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

3.成效明显。教职工高质量履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

4.选树年度内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

1.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3.成绩突出。学生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推荐评选方法及程序

1.推荐名额:根据评选条件,各二级工会可推荐“三育人”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

2.推荐和评选: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需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填写。

3.在二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校工会将在6月中旬组织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出5个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20名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

四、要求

1.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育人为本、群众参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广泛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和认真评选的基础上,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2.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单位需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800字)(见附件1、附件2),二级工会和所在党组织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校工会(行政楼717),电子稿于2020年6月9日(周二)前发送到校工会1059040218@qq.com邮箱(联系人:韩洁28861535),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2.杭州师范大学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工会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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