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十一次“春风行动”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21-01-08   访问量:143

各学院(部)、部门,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脱贫攻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第二十一次“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开展捐款献爱心活动。各学院(部)、部门要发扬中华民族“互助友爱,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广泛发动教职工为困难职工群体捐助。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个人捐款坚持倡导和自愿的原则。

2. 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学院(部)、部门要把深入开展第二十一次“春风行动”与关爱本单位困难教职工、困难学生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让困难职工家庭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为了让更多有需要的教职工能享受到杭州市“春风行动”反哺救助政策,各学院(部)、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捐助活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春风行动”的捐款须由捐款者本人通过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的方式递交(由他人代交的无效),截止日期2021年1月18日(周一)。特别说明,2021年1月1日前退休的教职员工不在我校捐款名单内;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不在捐款名单内;非我校正式工会会员不在捐款名单内;捐款者本人须自行通过支付宝扫码捐款,不得一人替多人捐款,财务将自动认定扫码人为捐款人。财务联系人:陈亚萍,电话28866598;工会联系人:梁炜,电话28861259。

支付宝

支付宝春风行动捐款专码



学校办公室

工会

2021年1月7日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十一次“春风行动”的通知

工会   2021-01-08

各学院(部)、部门,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脱贫攻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第二十一次“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开展捐款献爱心活动。各学院(部)、部门要发扬中华民族“互助友爱,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广泛发动教职工为困难职工群体捐助。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个人捐款坚持倡导和自愿的原则。

2. 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学院(部)、部门要把深入开展第二十一次“春风行动”与关爱本单位困难教职工、困难学生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让困难职工家庭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为了让更多有需要的教职工能享受到杭州市“春风行动”反哺救助政策,各学院(部)、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捐助活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春风行动”的捐款须由捐款者本人通过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的方式递交(由他人代交的无效),截止日期2021年1月18日(周一)。特别说明,2021年1月1日前退休的教职员工不在我校捐款名单内;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不在捐款名单内;非我校正式工会会员不在捐款名单内;捐款者本人须自行通过支付宝扫码捐款,不得一人替多人捐款,财务将自动认定扫码人为捐款人。财务联系人:陈亚萍,电话28866598;工会联系人:梁炜,电话2886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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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春风行动捐款专码



学校办公室

工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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