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度“事业家庭双兼顾型” 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妇联)   发布时间:2023-11-23   访问量:298

各二级工会:

为鼓励我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以营造和谐家庭为基础,更好地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事业家庭双兼顾型”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的在职在岗的教职工,男女不限(返聘、外聘的除外),侧重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工作业绩突出。依法执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成绩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3.家庭文明和谐。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男女平等、科学教子,尊老爱幼、邻里和谐,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推荐名额:各二级工会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2.评选:在各二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工会组织专人评选校级先进个人若干;各类先进将在2023年“三八”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

3.推荐要求:各二级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纸质推荐表一份(校工会留存),文字材料l500字以内(A4纸打印),纸质和电子版推荐材料于2023年12月1日(周五)前钉钉发韩洁(电话:28861535),推荐表见附件。

4.评选:由校工会组织对“事业家庭双兼顾型”先进个人进行评比,排名顺序将作为上级推优的依据,计划评比时间12月12日(周二)。


附件:2023年度事业家庭双兼顾型先进个人登记表

                                             工会(妇联)

                              2023年11月23日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度“事业家庭双兼顾型” 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

工会(妇联)   2023-11-23

各二级工会:

为鼓励我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以营造和谐家庭为基础,更好地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事业家庭双兼顾型”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的在职在岗的教职工,男女不限(返聘、外聘的除外),侧重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工作业绩突出。依法执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成绩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3.家庭文明和谐。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男女平等、科学教子,尊老爱幼、邻里和谐,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推荐名额:各二级工会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2.评选:在各二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工会组织专人评选校级先进个人若干;各类先进将在2023年“三八”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

3.推荐要求:各二级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纸质推荐表一份(校工会留存),文字材料l500字以内(A4纸打印),纸质和电子版推荐材料于2023年12月1日(周五)前钉钉发韩洁(电话:28861535),推荐表见附件。

4.评选:由校工会组织对“事业家庭双兼顾型”先进个人进行评比,排名顺序将作为上级推优的依据,计划评比时间12月12日(周二)。


附件:2023年度事业家庭双兼顾型先进个人登记表

                                             工会(妇联)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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