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魏川波 赵永红 发布时间:2007-10-17 访问量:104
[摘要]文章主要针对高校师德评价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其中存在的七个误区,并就如何搞好高校师德评[关键词]高校教师 师德评价 误区
[作者简介]魏川波(1978- ),男,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讲师;赵永红(1977- ),男,江西理工大学人事处,讲师。(江西 赣州 341000)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07)03-0054-02
近年来,各高校为加强师德建设进行了不同程度和深度的师德评价,出台了许多相关的评价基准或评价体系,为高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但此举仍未达到从根本上解决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评价目的。因此,本文拟对目前高等学校师德评价中存在的误区做一些肤浅的分析,并提几点个人建议。
一、高校师德评价存在的误区
综观各高校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而出台的相关评价基准或评价体系,以及其具体操作的实际情况,目前高校的师德评价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误区:
1.重“组织”轻“过程”。各高校为加强师德建设,虽然都成立了以分管校领导甚至是党委或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和若干办公室,但在整个实施的具体过程中,许多高校的领导工作小组无人问津,下设的办公室也只是下发一些相关的会议文件。
2.重“形式”轻“结果”。许多高校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与评价组织了许多相关的教育活动,制定了详细的步骤和时间安排,建立了相应的实施和监督部门,可谓“措施得力、有板有眼”。而在一轮评价结束后,其评价结果只是形式上的收集与汇总,很少甚至没有组织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对结果的公布和反馈就更显得敷衍了事。
3.重“精神”轻“物质”。目前,许多高校的分配制度和教师考核制度大大弱化了师德评价。在对教师“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中,重点集中到了“绩”上,对业绩突出者可谓予以重奖,对“德”优者给予的精神鼓励多、物质奖励少,形成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的不对等现象,从而造成教师全面发展的重心偏移。
4.重“他评”轻“自评”。高校教师不同于其他教师,其工作时间比较自由,因而,自评显得相对重要。但许多高校往往忽略这一点,在对教师师德进行评价时,过多地采用了他评(领导评价、部门评价、同事评价、学生评价等),即使进行自评,但自评的比重显得很微弱,甚至在下结论时根本不看自评。
5.重“定性”轻“定量”。部分高校认为师德建设是一项难于考核的软任务,因而在制定其评价基准时,仅提出诸如政治思想、品德素质、教育方向、教育思想等方面的定性要求,没有对这些指标进一步地细化和量化;有时也仅仅是做了一些粗线条的量化;另外,对权重的界定也很粗,没有参照或基准。
6.重“内”轻“外”。对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评价应是自始至终,无时不在的。但是,部分高校在进行师德评价时,将地点局限于校内,将时间局限于八小时以内,对教师在其他时间和场所表现出的职业道德不予关注或重视。
7.重“罚”轻“教”。部分高校在制定师德评价基准或体系时,认为通过严惩就能做到令行禁止,因此,对违背职业道德的教师进行严重的惩罚,没有充分考虑或根本没有考虑从思想入手,以教育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辅以适当的批评和惩罚来解决问题。
二、对高校师德评价的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师德环境
高校的管理者尽管也知道师德评价作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高校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中显得非常重要,却并没有花大力气去进行师德建设和评价。这就造成了理论上重视,实践中却流于形式。因此,在进行师德评价时必须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尊师重教,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从而营造良好的师德环境。
(二)加强对师德评价的理论研究
高校师德评价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高校工作的许多方面。由于评价指标抽象,且大多只能进行定性分析,因而评价基准难于确定。因此,要搞好高校的师德评价工作,必须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研究师德评价的对象和功能、师德评价的主体、师德评价的基准、师德评价的方式方法、师德评价程序的规范和民主等等。通过理论研究,建立高校师德评价的理论体系,推动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三)建立科学的师德评价体系
如何建立一个好的评价体系,本文认为,可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1.确定一个良好的高校师德评价体系的基准。所谓评价的基准,主要是指用来表明达到什么程度才是合乎基本要求的临界点,或是用来表现达到不同水平的临界点。制定一个好的高校师德评价体系的基准,可以以《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等政策法规为基础,结合各高校的实际情况,体现层次性和差异性,力求具体化和细则化。
2.制定全面、准确、科学的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第一,掌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所谓评价原则,就是根据评价活动的客观规律,对评价组织者及评价者提出的、评价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准绳和法则。它是评价活动成功与否的标志和依据。在高校师德评价中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1)方向性原则。高校师德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要体现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高校人才培养的功能,有利于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2)整体性原则。高校师德评价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因此,评价指标体系要全面反映涉及的各个方面。另外,在整体性原则下,还要考虑到特殊性。对于不同年龄、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地域的教师,评价时的侧重点要有所不同。(3)客观性原则。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的客观性是指评价指标具有可测性。对于能够量化的内容尽量采用定量指标,这既有利于评价工作的操作,又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对于不能量化的内容,也能通过定性指标得到明确的结论。(4)可行性原则。高校师德评价指标在保证全面反映高校师德工作的基础上,要做到简单可行、易于操作。(5)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第一,在高校师德评价中既要采用定量的分析,也要进行定性分析,要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第二,探索多渠道、多途径的评价方式和方法。在进行高校师德评价时,要努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形成正式评价与非正式评价相结合,社会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多种评价方式。同时,也要努力探索包括搜集、整理资料等办法,形成综合评判,检查、鉴定评价质量,分析、比较评判结果各个阶段所用的各种评价方法。第三,确定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对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一定要体现层次性、规定性和可操作性,对各项具体指标应根据层次分析法或
[摘要]文章主要针对高校师德评价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其中存在的七个误区,并就如何搞好高校师德评[关键词]高校教师 师德评价 误区
[作者简介]魏川波(1978- ),男,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讲师;赵永红(1977- ),男,江西理工大学人事处,讲师。(江西 赣州 341000)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07)03-0054-02
近年来,各高校为加强师德建设进行了不同程度和深度的师德评价,出台了许多相关的评价基准或评价体系,为高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但此举仍未达到从根本上解决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评价目的。因此,本文拟对目前高等学校师德评价中存在的误区做一些肤浅的分析,并提几点个人建议。
一、高校师德评价存在的误区
综观各高校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而出台的相关评价基准或评价体系,以及其具体操作的实际情况,目前高校的师德评价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误区:
1.重“组织”轻“过程”。各高校为加强师德建设,虽然都成立了以分管校领导甚至是党委或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和若干办公室,但在整个实施的具体过程中,许多高校的领导工作小组无人问津,下设的办公室也只是下发一些相关的会议文件。
2.重“形式”轻“结果”。许多高校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与评价组织了许多相关的教育活动,制定了详细的步骤和时间安排,建立了相应的实施和监督部门,可谓“措施得力、有板有眼”。而在一轮评价结束后,其评价结果只是形式上的收集与汇总,很少甚至没有组织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对结果的公布和反馈就更显得敷衍了事。
3.重“精神”轻“物质”。目前,许多高校的分配制度和教师考核制度大大弱化了师德评价。在对教师“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中,重点集中到了“绩”上,对业绩突出者可谓予以重奖,对“德”优者给予的精神鼓励多、物质奖励少,形成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的不对等现象,从而造成教师全面发展的重心偏移。
4.重“他评”轻“自评”。高校教师不同于其他教师,其工作时间比较自由,因而,自评显得相对重要。但许多高校往往忽略这一点,在对教师师德进行评价时,过多地采用了他评(领导评价、部门评价、同事评价、学生评价等),即使进行自评,但自评的比重显得很微弱,甚至在下结论时根本不看自评。
5.重“定性”轻“定量”。部分高校认为师德建设是一项难于考核的软任务,因而在制定其评价基准时,仅提出诸如政治思想、品德素质、教育方向、教育思想等方面的定性要求,没有对这些指标进一步地细化和量化;有时也仅仅是做了一些粗线条的量化;另外,对权重的界定也很粗,没有参照或基准。
6.重“内”轻“外”。对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评价应是自始至终,无时不在的。但是,部分高校在进行师德评价时,将地点局限于校内,将时间局限于八小时以内,对教师在其他时间和场所表现出的职业道德不予关注或重视。
7.重“罚”轻“教”。部分高校在制定师德评价基准或体系时,认为通过严惩就能做到令行禁止,因此,对违背职业道德的教师进行严重的惩罚,没有充分考虑或根本没有考虑从思想入手,以教育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辅以适当的批评和惩罚来解决问题。
二、对高校师德评价的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师德环境
高校的管理者尽管也知道师德评价作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高校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中显得非常重要,却并没有花大力气去进行师德建设和评价。这就造成了理论上重视,实践中却流于形式。因此,在进行师德评价时必须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尊师重教,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从而营造良好的师德环境。
(二)加强对师德评价的理论研究
高校师德评价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高校工作的许多方面。由于评价指标抽象,且大多只能进行定性分析,因而评价基准难于确定。因此,要搞好高校的师德评价工作,必须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研究师德评价的对象和功能、师德评价的主体、师德评价的基准、师德评价的方式方法、师德评价程序的规范和民主等等。通过理论研究,建立高校师德评价的理论体系,推动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三)建立科学的师德评价体系
如何建立一个好的评价体系,本文认为,可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1.确定一个良好的高校师德评价体系的基准。所谓评价的基准,主要是指用来表明达到什么程度才是合乎基本要求的临界点,或是用来表现达到不同水平的临界点。制定一个好的高校师德评价体系的基准,可以以《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等政策法规为基础,结合各高校的实际情况,体现层次性和差异性,力求具体化和细则化。
2.制定全面、准确、科学的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第一,掌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所谓评价原则,就是根据评价活动的客观规律,对评价组织者及评价者提出的、评价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准绳和法则。它是评价活动成功与否的标志和依据。在高校师德评价中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1)方向性原则。高校师德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要体现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高校人才培养的功能,有利于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2)整体性原则。高校师德评价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因此,评价指标体系要全面反映涉及的各个方面。另外,在整体性原则下,还要考虑到特殊性。对于不同年龄、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地域的教师,评价时的侧重点要有所不同。(3)客观性原则。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的客观性是指评价指标具有可测性。对于能够量化的内容尽量采用定量指标,这既有利于评价工作的操作,又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对于不能量化的内容,也能通过定性指标得到明确的结论。(4)可行性原则。高校师德评价指标在保证全面反映高校师德工作的基础上,要做到简单可行、易于操作。(5)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第一,在高校师德评价中既要采用定量的分析,也要进行定性分析,要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第二,探索多渠道、多途径的评价方式和方法。在进行高校师德评价时,要努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形成正式评价与非正式评价相结合,社会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多种评价方式。同时,也要努力探索包括搜集、整理资料等办法,形成综合评判,检查、鉴定评价质量,分析、比较评判结果各个阶段所用的各种评价方法。第三,确定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对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一定要体现层次性、规定性和可操作性,对各项具体指标应根据层次分析法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