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杭州师范大学工会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7-11-13   访问量:77

各分工会:
根据杭州市再就业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帮扶工作办公室、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杭帮办[2007]3号文件《关于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精神,就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宣传发动,落实工作任务。要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参与本次“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充分认识到破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不让一户家庭因生活困难而过不下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职工应尽的义务。
二、根据全国、全省“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本次捐赠活动以捐款为主,也可以捐物。捐款活动统一纳入第八次“春风行动”捐款活动,所收捐款用于救助当地困难群众。捐物以过冬衣被为主,包括棉被、大衣、羽绒服、毛衣裤、绒衣裤、棉衣裤等,用于本市困难群众,同时支援宁夏固原市贫困地区。
三、接收的时间与地点。接收捐赠款物时间均为11月19日、20日两天。下沙校区接收地点为行政楼617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865057,联系人:倪正荣;钱江学院接收地点为文一路校区文科楼3幢706室(钱江学院分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861370,联系人蒋晓琦;美术学院接收地点:美术学院图书馆一楼专业阅览室,联系电话:28865752,联系人:沈伟娟。音乐学院接收地点:音乐学院图书馆一楼,联系电话:28865181,联系人:林靖。钱江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的捐赠款物将由校工会统一收集。
四、请各分工会将捐赠款物的人员姓名、种类、金额、数量等填写好统计表,于11月20日上交校工会,有关各分工会的捐赠情况将在校工会网上公布。
                                
 
杭州师范大学工会
 
2007年11月13日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杭州师范大学工会门户网站   2007-11-13
各分工会:
根据杭州市再就业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帮扶工作办公室、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杭帮办[2007]3号文件《关于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精神,就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宣传发动,落实工作任务。要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参与本次“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充分认识到破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不让一户家庭因生活困难而过不下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职工应尽的义务。
二、根据全国、全省“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本次捐赠活动以捐款为主,也可以捐物。捐款活动统一纳入第八次“春风行动”捐款活动,所收捐款用于救助当地困难群众。捐物以过冬衣被为主,包括棉被、大衣、羽绒服、毛衣裤、绒衣裤、棉衣裤等,用于本市困难群众,同时支援宁夏固原市贫困地区。
三、接收的时间与地点。接收捐赠款物时间均为11月19日、20日两天。下沙校区接收地点为行政楼617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865057,联系人:倪正荣;钱江学院接收地点为文一路校区文科楼3幢706室(钱江学院分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8861370,联系人蒋晓琦;美术学院接收地点:美术学院图书馆一楼专业阅览室,联系电话:28865752,联系人:沈伟娟。音乐学院接收地点:音乐学院图书馆一楼,联系电话:28865181,联系人:林靖。钱江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的捐赠款物将由校工会统一收集。
四、请各分工会将捐赠款物的人员姓名、种类、金额、数量等填写好统计表,于11月20日上交校工会,有关各分工会的捐赠情况将在校工会网上公布。
                                
 
杭州师范大学工会
 
2007年11月13日
附:捐款、捐物情况统计表
杭州师范大学工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