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教工之家”建设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杭州师范大学工会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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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自去年开展“教工之家”验收工作以来,建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共有8个分工会通过了 “合格教工之家”的验收,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推动“教工之家”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省内一流综合性大学”中的重要作用,校工会决定于今年11月份启动07度“教工之家”的验收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现将原杭师院工字[2006]20号文件的内容及有关验收事宜做如下补充:
1.关于“教工之家”建设标准的修改
对“合格教工之家”“优秀教工之家”“模范教工之家”建设标准中的第三条第2点中“积极参与‘十一五’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在建设综合性大学和迎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改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参与我校‘建设省内一流综合性大学’大讨论活动。并组织全体会员投身于‘建设一流人人有责,个个作贡献’的活动中去。”原定的考核分数不变。
2. 关于对“教工之家”的等级划分及评定办法的补充,验收达7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合格教工之家;85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教工之家;95分以上的可评定为模范教工之家。
3.增加对“教工之家”验收工作的要求
要求各分工会主席在本届任期内,所在的分工会通过“合格教工之家”的验收,如未申报或未通过“合格教工之家”验收的,将取消该分工会在工会系统的各类先进的评选资格,评选结果将在工会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向所在的分党委、党总支予以通报。
4.关于“合格教工之家”的升级申请
去年已经取得合格“教工之家”验收的分工会,可以对照条件申请“优秀教工之家”的验收。
请各分工会按照校工会的要求,高度重视“教工之家”建设,认真对照“教工之家”建设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写好书面总结材料,连同自评表于11月20日前上报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将根据各分工会的申报情况于12月份开始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有关具体的验收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