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2-10-29 访问量:139
考核项目 |
具体要求 |
分值 |
得分 |
加减分项 |
加分理由或佐证材料 |
一、 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分工会工作 (15分) |
1、党政领导重视工会工作,党组织有分管工会的领导,行政有工会工作联系人,每年研究和听取汇报分工会工作不少于两次,重视“教工小家”及分工会工作,并将工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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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工会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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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分工会干部待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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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会主席向党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会工作有记录、有效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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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工会自身建设完备,管理规范,组织有活力 (20分) |
1、按期换届改选,班子组织健全,工会配备女工委员、青工委员;各委员分工明确。 |
2 |
|
女工、青工工作有特色、有活力。 开展“巾幗文明示范岗”“青年教工示范岗” 创建活动成效明显,获得相应荣誉称号者加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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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办理会员入会、调入、调出、离退休等手续,会员人数与校工会档案吻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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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有计划、有检查落实、有总结。工作台帐完整,符合要求。工会委员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四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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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经费,财务民主公开,透明度高,建立经审小组,账册管理规范、完整,工作有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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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视工会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及时上报舆情信息,积极宣传报道工会活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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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校工会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计算分值。 |
| |
6、按时参加上级工会召开的会议到会率在90%以上。 |
1 |
|
到会率在95%以上加1分。 |
| |
7、圆满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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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每项加2分。 |
| |
8、对“教工小家”建设满意度测评中,学院党政领导和教职工的满意及比较满意率高于95%,且无不满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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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认真履行维护、参与职能,参政、议政,发挥民主管理,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32分) |
1、二级教代会制度健全、规范,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全体代表会议。会议资料齐全。教代会代表结构合理,符合要求,作用明显。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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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职工代表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得到落实(如改革、发展和教学、科研的重大事项、内部管理制度、福利、分配、奖惩制度等)教代会提案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代表满意率在90%以上,质量较高,落实情况良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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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地、准确地把握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及时准确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协助党政解决教职工的合理要求,未发生影响教学、管理工作的重大事件。 |
5 |
|
学院、部门发生影响教学、管理工作的重大事件每件扣4分。 |
| |
4、促进院务公开工作的开展,院务公开制度完善、办事规范、透明度高、资料完整、工作落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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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工会主席参加或者列席学院相关会议,讨论、决定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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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部门的改革发展中作用明显,所提意见被采纳每采纳一条加1分。 |
| |
6、积极组织、落实、完成上级部署的捐助活动。 |
2 |
|
积极发动教职工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捐赠活动,教职工参与率在70%以上加2分,参与率在90%以上加4分。 |
| |
7、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上级机关、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
6 |
|
在校、市、省级以上活动中荣获奖励者每人依次加1-3分(团体名次减半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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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五必访”制度落实情况良好,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教职工的困难补助等工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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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会员活动场所,活动形式丰富,内容新颖,环境整洁,设施良好,使用率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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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协助党政每年为教职工办1-2件全体会员受益的实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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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开展女教职工活动,为女教职工办实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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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教育建设职能 (18分) |
1、落实《杭师大“三育人”实施细则》,扎实开展“三育人”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 |
4 |
|
获得工会系统市级及以上的“三育人”先进个人或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以及省级教学技能比武获奖每人次加1分;市级先进集体加2分,省级加3分;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的每人次加2分。 |
|
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组织、动员全体教职工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十二五”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成果显著。 |
4 |
|
获得校级及以上“创建学习型工会”、“学习型组织示范点”、“知识型职工”荣誉的加1分。 |
| |
3、配合党政领导,做好各级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
3 |
|
学院、部门涌现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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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参加改革与发展,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积极开展教育创新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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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开展有利于教职工业务能力提高的活动,如劳动竞赛、操作比武等,每年不少于一次,且教职工反映较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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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活动有特色 (10分) |
开展工会两大转型活动成效显著、特色鲜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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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总结并提供文字图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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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党政领导、会员对工会工作满意度 (5分) |
分为三档: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 |
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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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100
注意事项:
1、每个加减分项中所获奖项不得重复计分,且需提供佐证材料。
2、考核评分时间以本年度为限;
3、具体要求中,每做到一条得满分,做得不够酌情扣分,没有做不得分。
4、模范、优秀“教工小家”评选办法为先由各分工会自评,填好相应表格及自评材料,打好自评分,工会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听取报告、检查有关材料或实地考察等形式给各分工会打分。
5、总得分最高分值为100分(不含加分项),分值90分以上的前5名为模范“教工小家,85分以上的第6-10名为优秀“教工小家”。
6、模范和优秀小家每年申报并评选一次,每两年对所有教工小家评比验收一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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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具体要求 |
分值 |
得分 |
加减分项 |
加分理由或佐证材料 |
一、 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分工会工作 (15分) |
1、党政领导重视工会工作,党组织有分管工会的领导,行政有工会工作联系人,每年研究和听取汇报分工会工作不少于两次,重视“教工小家”及分工会工作,并将工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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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工会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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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分工会干部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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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会主席向党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会工作有记录、有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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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工会自身建设完备,管理规范,组织有活力 (20分) |
1、按期换届改选,班子组织健全,工会配备女工委员、青工委员;各委员分工明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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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青工工作有特色、有活力。 开展“巾幗文明示范岗”“青年教工示范岗” 创建活动成效明显,获得相应荣誉称号者加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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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办理会员入会、调入、调出、离退休等手续,会员人数与校工会档案吻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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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有计划、有检查落实、有总结。工作台帐完整,符合要求。工会委员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四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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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经费,财务民主公开,透明度高,建立经审小组,账册管理规范、完整,工作有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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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视工会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及时上报舆情信息,积极宣传报道工会活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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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校工会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计算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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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时参加上级工会召开的会议到会率在90%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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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会率在95%以上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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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圆满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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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每项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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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教工小家”建设满意度测评中,学院党政领导和教职工的满意及比较满意率高于95%,且无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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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履行维护、参与职能,参政、议政,发挥民主管理,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32分) |
1、二级教代会制度健全、规范,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全体代表会议。会议资料齐全。教代会代表结构合理,符合要求,作用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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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职工代表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得到落实(如改革、发展和教学、科研的重大事项、内部管理制度、福利、分配、奖惩制度等)教代会提案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代表满意率在90%以上,质量较高,落实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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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地、准确地把握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及时准确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协助党政解决教职工的合理要求,未发生影响教学、管理工作的重大事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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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门发生影响教学、管理工作的重大事件每件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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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促进院务公开工作的开展,院务公开制度完善、办事规范、透明度高、资料完整、工作落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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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工会主席参加或者列席学院相关会议,讨论、决定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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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部门的改革发展中作用明显,所提意见被采纳每采纳一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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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组织、落实、完成上级部署的捐助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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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动教职工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捐赠活动,教职工参与率在70%以上加2分,参与率在90%以上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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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上级机关、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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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市、省级以上活动中荣获奖励者每人依次加1-3分(团体名次减半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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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五必访”制度落实情况良好,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教职工的困难补助等工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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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会员活动场所,活动形式丰富,内容新颖,环境整洁,设施良好,使用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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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协助党政每年为教职工办1-2件全体会员受益的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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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开展女教职工活动,为女教职工办实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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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教育建设职能 (18分) |
1、落实《杭师大“三育人”实施细则》,扎实开展“三育人”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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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工会系统市级及以上的“三育人”先进个人或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以及省级教学技能比武获奖每人次加1分;市级先进集体加2分,省级加3分;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的每人次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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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组织、动员全体教职工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十二五”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成果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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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校级及以上“创建学习型工会”、“学习型组织示范点”、“知识型职工”荣誉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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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合党政领导,做好各级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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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门涌现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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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积极参加改革与发展,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积极开展教育创新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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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有利于教职工业务能力提高的活动,如劳动竞赛、操作比武等,每年不少于一次,且教职工反映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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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活动有特色 (10分) |
开展工会两大转型活动成效显著、特色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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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总结并提供文字图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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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党政领导、会员对工会工作满意度 (5分) |
分为三档: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 |
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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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100
注意事项:
1、每个加减分项中所获奖项不得重复计分,且需提供佐证材料。
2、考核评分时间以本年度为限;
3、具体要求中,每做到一条得满分,做得不够酌情扣分,没有做不得分。
4、模范、优秀“教工小家”评选办法为先由各分工会自评,填好相应表格及自评材料,打好自评分,工会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听取报告、检查有关材料或实地考察等形式给各分工会打分。
5、总得分最高分值为100分(不含加分项),分值90分以上的前5名为模范“教工小家,85分以上的第6-10名为优秀“教工小家”。
6、模范和优秀小家每年申报并评选一次,每两年对所有教工小家评比验收一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