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人物

杭师大学2012年度巾帼文明示范岗先进个人——法学院汪迪波老师

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3-03-24   访问量:73

法学院 汪迪波老师

1、思想政治、为人师表方面

本人一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中央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平时能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十八大的政策文件,关心社会发展,关心学校的生存和发展,能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和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中来,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本人平时与同事能和睦相处,体现一名教师及党员应有的政治素质。

2、专业知识方面

本人能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平时能注重理论知识的积累,拓宽研究领域,勤奋好学,刻苦认真地钻研业务。同时本人也注重学术交流以了解最新的学术研究信息动向,积极参加国内的学术团体和研讨会议,比如本人积极参加了2012年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和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的学术活动,以提高自己的专业见识。本人对业务知识熟悉,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同时为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的英语专业的继续教育,成绩优良,获得英语专业本科文凭。这对于提高本人对研究领域的材料的研习有相当大的辅助。

3、教研工作方面

本人注重开拓进取,争创优秀教师。认真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精心备课,认真教学,授课态度认真负责、积极热情,注意教与学的互动关系,紧跟学科前沿成果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并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得到好评。在任现职务期间,本人教学工作量高达600余课时,系全院课时最高的老师,同时,本人在近两年的教学考核中学生考评优秀,连续两年获得A级。本人的教学工作表现也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和好评。在科研方面,本人在思想上充分重视科研工作,认真地听取师长的意见,不断汲取他人的成功经验,努力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2012年本人独立完成一个横向课题的研究报告,主持本科创一流课题项目中的两个分项目,论文《浅论在我国构建遗嘱信托制度之法理基础与现实》获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2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本人将在今后注重这方面的投入,争取创作较多的科研成果。

4、积极认真完成学院交付的兼职工作——学院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人

由于实践教学方面的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学院自2007年以来成立了实践教学中心,由本人担任负责人。这一兼职工作自2007年至今已逾五年,在这五年中,随着学校实践教学方面的重视和投入,兼职工作任务日益繁重,除要负责常规的实践教学工作如法院旁听、专业见习、毕业实习等组织管理工作外,二类学分方面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也很繁重。这些工作都需要本人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几年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领导的鼓励和老师们的帮助,也得益于奉献精神和责任感的支撑。

5、注重对学生的关心和引导,积极认真地履行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的职责

在担任班主任期间,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关心学生成长,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由于大家的共同努力,本人担任班主任的班级的成绩被学院和老师们认可,并被评为2012年先进班级,本人也获得优秀班主任的称号。本人在担任研究生导师期间,能关心学生的研究学习情况,积极鼓励学生开展课题研究和论文创作,并带领学生参加学术研究活动,以期能指导学生了解学术前沿动态,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

6、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热情服务于社会

本人在培养期间担任了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一职,工作任务重且繁杂,但其能任劳任怨,乐于奉献,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进行制度建设和完善,其工作也得到了浙江省法学会和学会理事的肯定和称赞。本人同时也担任了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的理事和浙江省律协婚姻家庭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本人在实践中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而较丰富的法律实践有效地促进了教学和科研,提高了学术研究和教学质量。

杭师大学2012年度巾帼文明示范岗先进个人——法学院汪迪波老师

校工会   2013-03-24

法学院 汪迪波老师

1、思想政治、为人师表方面

本人一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中央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平时能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十八大的政策文件,关心社会发展,关心学校的生存和发展,能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和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中来,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本人平时与同事能和睦相处,体现一名教师及党员应有的政治素质。

2、专业知识方面

本人能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平时能注重理论知识的积累,拓宽研究领域,勤奋好学,刻苦认真地钻研业务。同时本人也注重学术交流以了解最新的学术研究信息动向,积极参加国内的学术团体和研讨会议,比如本人积极参加了2012年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和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的学术活动,以提高自己的专业见识。本人对业务知识熟悉,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同时为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的英语专业的继续教育,成绩优良,获得英语专业本科文凭。这对于提高本人对研究领域的材料的研习有相当大的辅助。

3、教研工作方面

本人注重开拓进取,争创优秀教师。认真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精心备课,认真教学,授课态度认真负责、积极热情,注意教与学的互动关系,紧跟学科前沿成果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并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得到好评。在任现职务期间,本人教学工作量高达600余课时,系全院课时最高的老师,同时,本人在近两年的教学考核中学生考评优秀,连续两年获得A级。本人的教学工作表现也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和好评。在科研方面,本人在思想上充分重视科研工作,认真地听取师长的意见,不断汲取他人的成功经验,努力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2012年本人独立完成一个横向课题的研究报告,主持本科创一流课题项目中的两个分项目,论文《浅论在我国构建遗嘱信托制度之法理基础与现实》获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2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本人将在今后注重这方面的投入,争取创作较多的科研成果。

4、积极认真完成学院交付的兼职工作——学院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人

由于实践教学方面的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学院自2007年以来成立了实践教学中心,由本人担任负责人。这一兼职工作自2007年至今已逾五年,在这五年中,随着学校实践教学方面的重视和投入,兼职工作任务日益繁重,除要负责常规的实践教学工作如法院旁听、专业见习、毕业实习等组织管理工作外,二类学分方面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也很繁重。这些工作都需要本人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几年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领导的鼓励和老师们的帮助,也得益于奉献精神和责任感的支撑。

5、注重对学生的关心和引导,积极认真地履行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的职责

在担任班主任期间,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关心学生成长,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由于大家的共同努力,本人担任班主任的班级的成绩被学院和老师们认可,并被评为2012年先进班级,本人也获得优秀班主任的称号。本人在担任研究生导师期间,能关心学生的研究学习情况,积极鼓励学生开展课题研究和论文创作,并带领学生参加学术研究活动,以期能指导学生了解学术前沿动态,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

6、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热情服务于社会

本人在培养期间担任了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一职,工作任务重且繁杂,但其能任劳任怨,乐于奉献,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进行制度建设和完善,其工作也得到了浙江省法学会和学会理事的肯定和称赞。本人同时也担任了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的理事和浙江省律协婚姻家庭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本人在实践中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而较丰富的法律实践有效地促进了教学和科研,提高了学术研究和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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