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3-10-23 访问量:156
为体现对女教工的关心,增强女教职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指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女教职工结婚慰问制度。
一、慰问类别
女教职工结婚给与物质和精神慰问。
二、慰问对象
1.在职在编女工会会员;
2.在校工作满五年的非校编女工会会员。
三、慰问标准
以鲜花慰问品等形式进行慰问,标准为200元以内/人。
四、慰问组织程序
1.每个部门、学院的女教职工结婚由各分工会当月组织慰问。
2.慰问产生的相关票据,女工委员、分工会主席签字说明后,交校工会女职委签批予以报销。
五、其他
1.困难女教职工、生病住院女教职工的慰问根据校工会统一规定执行,女职委不再另行慰问。
2.女教职工结婚产生的经费纳入校工会女职委年度预算。钱江学院、附属医院可参照执行。
3.本制度由女职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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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对女教工的关心,增强女教职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指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女教职工结婚慰问制度。
一、慰问类别
女教职工结婚给与物质和精神慰问。
二、慰问对象
1.在职在编女工会会员;
2.在校工作满五年的非校编女工会会员。
三、慰问标准
以鲜花慰问品等形式进行慰问,标准为200元以内/人。
四、慰问组织程序
1.每个部门、学院的女教职工结婚由各分工会当月组织慰问。
2.慰问产生的相关票据,女工委员、分工会主席签字说明后,交校工会女职委签批予以报销。
五、其他
1.困难女教职工、生病住院女教职工的慰问根据校工会统一规定执行,女职委不再另行慰问。
2.女教职工结婚产生的经费纳入校工会女职委年度预算。钱江学院、附属医院可参照执行。
3.本制度由女职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