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全国工会网上工作纲要(2017—2020年)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7-12-05   访问量:37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729日印发

  当前,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全面融入社会生产生活,引领创新发展,加速经济社会转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战略目标,国务院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促进社会治理模式转变。多年来,全国各级工会在网络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工会网络体系不断完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断深化,网上服务职工内容不断丰富,有力支持了工会事业发展。与此同时,工会网上工作仍面临网络覆盖不够、服务手段不足、存在信息孤岛、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困难和问题,工会工作与互联网尚未实现深度融合,与职工群众的期盼和工会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在新形势下结合实际,切实加以解决。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党委系统信息化工作部署,根据《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国工会网上工作,形成网上网下深度融合、互相联动的服务职工新格局,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职工群众,结合《全国工会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18)》,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与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运用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网络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在工会的广泛应用和融合发展,构建“互联网+”工会服务职工体系,打造方便快捷、务实高效的服务职工新通道,不断提升运用网络服务职工的能力水平,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建设清朗网络空间,增强工会组织的服务力、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创新驱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当前和今后工会工作中最关键最紧迫的重大问题,着眼于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按照“互联网+”的新特点和新要求,鼓励使用先进适用的网络信息技术,创新工会工作理念、服务内容、工作载体、运行机制、组织形态,为工会改革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统分结合、共建共享。有效利用国家基础网络设施和信息资源,统筹全国工会系统网上工作,整体谋划、协同运作,形成工作合力,减少重复建设。在“统”的前提下坚持能放则放、宜分尽分。既确保全国工会系统网上工作统一高效,又充分发挥各地、各产业工会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兼顾多元化需求和现实情况。在“分”的基础上坚持互联互通,实现工会系统内资源的有机整合充分共享,努力做到开门办网,争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的最大支持,实现合作共赢。

  ()相互支撑、深度融合。坚持网上工会建设与网下工会改革联动推进、同步协调、紧密契合,实现工会工作以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转变,完成“互联网+”时代的工会转型升级。为全总的改革试点、全国工会系统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全国产业工人队伍的建设,打造丰富的网络载体和清朗的网络空间。

  ()重点突破、平稳推进。遵循“互联网+”建设运行规律,确保在基础设施和条件最为成熟的关键领域进行规模化投入,集中力量求得重点突破,见到明显成效。同时,不贪大求全、不盲目求新,充分用好已有的网络工作建设成果。根据工作需要,区别轻重缓急、先易后难、试点引路、分步实施,确保工会各项工作平稳推进、不断提升。

  ()安全高效、科学前瞻。统筹考虑工会网上工作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能力,在各级工会可承受的范围内,使有限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坚持网络安全保障和网络工作发展同步推进,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同时,充分考虑互联网技术不断更新、工会工作不断发展的实际情况,在规划建设中保持足够的预见和柔性,为今后扩展业务、更新技术预留足够空间和接口。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建成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实现职工入会服务和工会管理网络化,网上网下深度融合,全面实时准确掌握全国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信息,把包括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提供全天候全覆盖的普惠性服务,把工会网络打造成培育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支撑;

  建成全国工会系统网上办公平台,实现工会组织高效运转、精准服务、科学决策;

  建成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工会系统新媒体矩阵,培育强大的工会网上评论员队伍,实现网上涉工舆情的及时跟踪、准确测报和正确引导,弘扬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分步实施。第一步:到2018年底,全国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主体构建完成;统一的工会工作和工会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电子政务内网实现与省级、市级总工会联通;全国60%以上的省级工会实现网络化协同办公;现有业务应用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效率进一步提升,新的业务系统全面开工建设,并在先进地区和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网络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防范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第二步:到2020年底,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全面建成;全国工会系统全面实现网络化协同办公;工会各项网上业务应用系统构建完善,普惠性服务项目覆盖全部会员;工会工作和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全面建成,大数据应用取得重大进展,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建成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互联网+”工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工会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服务职工普惠化、业务管理扁平化,推动工会服务工作流程再造、创新发展。

  ()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一体推进、两个覆盖、三网并用、四大建设、十类应用”。

  1.一体推进:整合工会系统网络资源,统筹规划、一体化建设全国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体系,做到协同互联、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容量足备、安全可靠。统一工会服务网上工作标识、电子会员证和服务卡号规制、业务服务和数据信息软硬件标准、工会组织内部及与国家大数据库的系统接口、全系统网上工作的建管运行协调机制等。

  2.两个覆盖: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和便利,尽快实现网上服务对象覆盖最广大的基层职工群众,网上工会工作覆盖最基层的工会组织。使工会网上工作成为工会组织在新形势下“增三性”“去四化”“强基层”“促创新”,打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性举措。

  3.三网并用:同步推进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国际互联网的工会业务应用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完善工会系统内部业务应用,实现涉密信息可靠传输和无纸化办公;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实现工会业务网络化;依托国际互联网,打造最广泛联系职工群众和基层工会组织的各类网络应用平台。

  4.四大建设:

  (1)智慧数据库建设。建设全面准确、智慧柔性、动态更新、安全高效的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基本集成单元的分布式全国工会工作和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努力成为国家大数据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智能的网上工会工作服务设施,打通信息孤岛,开发数据资源,实现工会系统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和深度利用。大力推进与网信、人社、民政、公安、住建、工商、银行等部门有关数据交换,与国家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建设工会决策支持系统,为广大职工的普惠服务、职工队伍状况的深度分析和工会组织的高效运转提供必要的科技手段。

  (2)新媒体矩阵建设。建设统一规范、各具特色、功能互补、协同互动、有高度粘性的工会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矩阵。实现多数据源融合,更好感知广大基层职工需求,畅通沟通渠道、完善联络手段。

  (3)工会系统网上办公平台建设。构建集专业网络、应用系统、电子公文与视频会议系统、海量数据分析管理系统等为一体的全国网上工会办公平台,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和远程视频工作。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产业、跨工作部门的网上工会工作协同;实现工会服务职工各类项目的网上一站式整合。

  (4)网络安全建设。建立与工会网上工作内容和规模相匹配的风险防控体系。合理制定安全防护级别标准,建立重要系统数据容灾备份,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采用完备可靠的软硬件安全措施,保证工会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5.十类应用:

  (1)动员组织类。建设完善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和会员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工会统计调查系统;建设完善工会组织管理和工会干部管理系统;建设中国工会代表大会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平台。

  (2)劳动创新类。建设完善技能竞赛网上管理系统;建设职工技术创新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完善劳模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大国工匠和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

  (3)宣传教育类。建设网上工运历史博物馆;建设完善职工电子书屋服务系统;建设工会理论与实践工作文献资料数据库;建设涉工网络舆情工作系统。

  (4)权益维护类。建设完善困难职工帮扶管理系统;建设农民工服务系统;建设职工法律服务系统(法联网);建设劳动保护应用系统;建设职工意见征求系统;建设集体协商工作服务系统;建设女职工服务系统;建设对口援疆援藏工作服务系统。

  (5)普惠服务类。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吸引市场和社会力量,探索适宜工会开展的合作制互助性的各类普惠服务。全总组织探索在国家层面开展保险类职工互助金融服务、职工网上技能培训服务、就业服务、职工心理关怀服务等;各地区性工会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组织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普惠服务。

  (6)社会工作类。建设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网上动员功能。

  (7)产业工会类。建立产业工会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创建产业工会信息共享互动服务系统,突出产业特色,彰显产业优势,为基层提供项目化、专业化、订单式服务,维护产业职工利益,提升产业职工素质,助推产业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增强产业工会吸引力凝聚力。

  (8)财务资产类。建设工会财务管理系统,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实现全国工会财务系统收支动态管理、实施监控、上传下达、汇总分析等功能,并与其他工会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全国工会资产监督管理系统;创建职工疗休养服务系统。

  (9)交流合作类。建设工会对外交往和国际工运形势分析研究网络工作服务平台,树立中国工会形象,提高中国工会国际影响力。建立工会港澳台工作共享系统,增强对港澳台工作的实效。

  (10)党建工作类。建设全总党建网上工作系统,探索工会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网络化应用,打造全总和省级工会党建工作网上交流平台。

  四、保障支持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工会网上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网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工会要成立本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成立网络工作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工会网上工作,建立网上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协调发展和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工会系统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联系协调,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配强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工会预算,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利用国家基础网络设施和信息资源,支持互联网创新成果在工会工作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能力建设,壮大人才队伍。完善人才培养、选拔、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适应工会网上工作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加强与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专业机构联系,通过项目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工作人才、专家学者、专业技术团队等力量参与工会网上工作,把人才资源汇聚起来,接长工会工作手臂,构建社会化、市场化、开放型的工会网上工作新格局。

  ()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教育培训。深入研究“互联网+”发展趋势,及时总结各地工会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引导“互联网+”工会全面发展。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互联网+”工会工作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推进工会网上工作的舆论氛围。加强互联网理论和实务培训,把知网、懂网、建网、用网作为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引导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互联网思维,提高运用互联网开展工作的能力。

()加强考核管理,完善机制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量化评估指标,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第三方评估督查与绩效评价,加大对工作流程规范、工作实效的管理和跟踪,形成职责明晰、积极作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级工会网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发〔20154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为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现就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始终高度重视群团工作,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特殊优势,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为实现党在各个时期的历史任务而奋斗。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

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描绘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前景。实现我们党确定的宏伟目标,根本上要靠全体人民的劳动、创造、奉献,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更好组织动员群众、教育引导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巨大创造力,凝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重任摆在全党面前。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改革的主体。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我国发展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前所未有。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应对好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把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打造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和“颜色革命”的铜墙铁壁,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群众基础。

这些年,党的群团工作在继承创新中不断加强,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组织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对群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缺乏深入研究,对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缺乏有力指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基层基础薄弱、有效覆盖面不足、吸引力凝聚力不够问题突出,特别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各类新兴群体中的影响力亟待增强;有的群团组织工作和活动方式单一,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不强,存在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群团干部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作风需要改进。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全面提高水平,切实解决问题,不断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是对党的群团工作长期奋斗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这条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开展群众工作、推进党的事业的伟大创造,是党领导群众实现共同梦想的历史选择,是群团组织与时俱进、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这条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特征是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必须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组织要重视依靠群团组织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群众中的贯彻落实,更好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群团组织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深入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始终是群团工作的价值所在。各级党组织要指导群团组织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外交工作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团结动员所联系群众为完成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贡献力量。群团组织要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明确职责定位、展现自身价值,更好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群团组织是党直接领导的群众自己的组织,为群众服务是群团组织的天职。各级党组织要推动群团组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团组织服务群众创造条件。群团组织要增强群众观念,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群团工作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各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把握时代脉搏,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不断推进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同步前进。

——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尊重群团组织性质和特点是做好群团工作的重要原则。各级党组织要支持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体现群众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群团组织要大胆履责、积极作为,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维护群众权益,最广泛吸引和团结群众。

三、加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工会、共青团、妇联受同级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同级群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问题,管理同级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协调群团组织同党政部门的关系及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上级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领导或指导下级群团组织工作。地方党委应该注意听取上级群团组织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地方党委要建立和完善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应该定期听取各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每年都要专题研究群团工作。一般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

地方党委有关工作会议应该请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县级以下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按党章规定列席同级党组织有关会议。乡镇(街道)的工会、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可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党员负责人应该考虑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

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统筹基层党群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的规划建设应该考虑群团组织需要。制定群团组织推优办法,把群团组织推优作为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方式之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和群建工作要整体推进、共建互促。

群团组织中的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善于团结党外干部群众,善于把党的主张和任务转化成群团组织的决议和群众的自觉行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严格管理干部。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密切关注群众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变化,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自觉支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重大事项及时向批准党组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没有设立党组的群团组织,其领导班子应该承担起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责任和抓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群团组织中的党员要按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党和国家的任务。

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群团工作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该开设党的群团工作理论政策课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该把群团工作作为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群团工作学科建设,群团工作研究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

四、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

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干事创业的重要作用。群团组织要把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发挥作用的主战场,把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妇女半边天作用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要积极主动宣传改革和依法治国,组织引导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促进形成最广泛的合力。

群团组织要紧紧结合自身职责,深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活动,动员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积极开展对所联系群众的知识技能培训,促进能力素质提高。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广泛发动群众,共建美丽中国。完善应急动员、公益募捐等行动机制,在保障重大任务、支援抢险救灾、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

群团组织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动员所联系群众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加强同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往来和交流,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民间对外交流,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谊,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五、推动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群团组织是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平台。各级党委要推动群团组织引导所联系群众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群团组织要从所联系群众的实际出发,设计务实管用的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增强主人翁意识,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加强对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扎牢植正。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好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活动,帮助少年儿童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发挥示范作用,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形成崇尚科学、追求进步的社会氛围。推动文学艺术、新闻宣传、法律、教育、社会公益等领域工作者积极发挥作用,引领全社会崇德向善、敬业诚信、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明和谐。

群团组织要坚持广泛发动,利用遍布城乡的组织网络和基层阵地,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做细做实。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风正气,及时批评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糊认识、错误观点、不良风气,引导群众明辨真假、是非、善恶、美丑。搞好典型引路,发挥各行各业先进典型、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社会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持久内生动力。

六、支持群团组织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

群团组织服务群众要盯牢群众所急、党政所需、群团所能的领域,重点帮助群众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就业、心理疏导、大病救助、法律援助、婚恋交友、居家养老等服务,特别是要做好对困难职工、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归难侨、残疾人等群体的帮扶,对高等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农民工的服务。制定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意见,打造符合群众需求的工作品牌,推动构建覆盖广泛、快捷有效的服务群众体系。通过项目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工作人才、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服务群众工作。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完善组织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群团工作纳入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支持群团组织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维护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群团组织维权工作应该主动有为,哪里的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群团组织就要帮助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主动代表所联系群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制度机制,从源头上保障群众权益、发展群众利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注重通过集体协商、对话协商等方式协调各方利益,通过信访代理、推动公益诉讼、依法参与调解仲裁等方式为利益受到损害或侵犯的群众提供帮助。同时,要引导群众识大体、顾大局,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应该请相关群团组织参与调研和论证,充分听取意见、吸收合理建议,充分考虑相关群体利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应该吸收群团组织参加。支持群团组织切实履行代表维护职能,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健全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七、支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

群团组织特别是人民团体是广大群众依法、有序、广泛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重要渠道。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的作用,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拓宽人民团体参与政治协商的渠道,规范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的内容、程序、形式。政府可通过召开会议或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向人民团体通报重要工作部署和相关重大举措,加强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协商。各级政协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及其界别委员在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和谐中的作用,密切各专门委员会与人民团体的联系。

党委、人大要支持人民团体在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提名推荐,应该加强与人民团体的沟通协商,落实好有关人选的比例规定和政策要求。选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落实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应该重视发挥人民团体作用。

群团组织应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政策的研究,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代表和组织所联系群众参与协商民主,通过多种方式反映群众意见。积极参加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引导所联系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推动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八、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

群团组织是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合理配置职能和资源,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把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转由群团组织行使;支持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群团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要试点先行,承接职能后应该建立符合公共服务特点的运行机制,确保能负责、能问责;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要严格管理、规范实施,做到政府放心、社会认可、自身有活力。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群团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发挥作用,加强对有关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群团组织要通过服务来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协作协调、互促互补互融。组织群众主动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群众普法教育,推动建设普法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扶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发挥群团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九、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

各级党委要推动群团组织勇于改革创新,通过创造性工作增强发展活力、赢得群众信任。

基层组织是做好群团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以提高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扩大有效覆盖面为目标,在巩固按行政区划、依托基层单位建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同时,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成员发展、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的方式。立体化、多层面扩大组织覆盖,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组织体系。加强高等学校群团组织建设,更好联系、引导、服务青年学生和教师。

群团组织要牢固树立以群众为本的理念,健全依靠所联系群众推进工作制度。以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加的形式和方法开展工作,组织活动请群众一起设计,部署任务请群众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群众一起评议。完善群团组织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代表和委员履职述职制度和直接联系群众、接受群众评议制度。完善群团组织事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群团工作新格局。群团组织要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实施上网工程,建设各具特色的群团网站,推进互联互通及与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的合作。加强网宣队伍建设,综合运用维权热线和网络论坛、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网上引导和动员。站在网上舆论斗争最前沿,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弘扬网上主旋律。逐步建立统一的群团组织基础信息统计制度。

适应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基层工作、群众工作需要,改革和改进机关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充分体现群团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特点,防止机关化、娱乐化倾向发生。

十、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各地要统筹管好用好现有群众活动阵地和设施,整合用好社会资源,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公益属性,真正发挥作用。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群团工作的舆论宣传。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对群团组织所办报刊、出版社、网站的指导管理,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完善群团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由财政拨款支持的群团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各级财政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对基层群团组织的经费补贴应该落实到位,按人头划拨的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基层单位应该根据需要合理安排群团工作经费。规范群团组织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群团组织资产。

鼓励群团组织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许可范围内,通过多种方式筹措事业发展资金,依法享受扶持政策。群团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社会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全过程公开制度,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

强化群团工作法治保障,提高群团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涉及群团组织工作的立法,加强群团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法检查。

十一、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要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团结务实、群众拥护的坚强领导集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在所联系群众中威信高的同志,推荐作为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推荐应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构要合理优化,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人中基层一线代表人士的兼职比例应该适当增加。尊重群团组织民主选举结果,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稳定。健全县级以上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新进班子成员任职培训等制度。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建立符合群团工作特点的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

群团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重视抓群团干部培养,全面加强群团干部队伍建设。将群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分级负责、分系统落实。重视推动群团干部到火热的实践一线摸爬滚打、锻炼成才,注重从企业、农村、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群团干部队伍。选好配强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更多采用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群团工作队伍。推进群团干部跨系统多岗位交流,加强群团组织与党政部门之间干部双向交流,把群团工作岗位作为提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平台。改进群团干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支持群团组织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按规定考录和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群团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能力素质。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好群众之家、当好群众之友。群团组织领导机关要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根本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广大普通群众身上。健全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定期分析检查、公开承诺整改等制度,经常开展下基层接地气、请群众评机关等活动,坚决克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群团组织领导机关干部要带头树立经常联系群众、直接服务群众、真情同群众交友的好作风,竭诚为群众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中央管理的群团组织,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


政策法规

全国工会网上工作纲要(2017—2020年)

工会   2017-12-05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729日印发

  当前,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全面融入社会生产生活,引领创新发展,加速经济社会转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战略目标,国务院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促进社会治理模式转变。多年来,全国各级工会在网络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工会网络体系不断完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断深化,网上服务职工内容不断丰富,有力支持了工会事业发展。与此同时,工会网上工作仍面临网络覆盖不够、服务手段不足、存在信息孤岛、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困难和问题,工会工作与互联网尚未实现深度融合,与职工群众的期盼和工会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在新形势下结合实际,切实加以解决。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党委系统信息化工作部署,根据《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国工会网上工作,形成网上网下深度融合、互相联动的服务职工新格局,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职工群众,结合《全国工会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18)》,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与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运用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网络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在工会的广泛应用和融合发展,构建“互联网+”工会服务职工体系,打造方便快捷、务实高效的服务职工新通道,不断提升运用网络服务职工的能力水平,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建设清朗网络空间,增强工会组织的服务力、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创新驱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当前和今后工会工作中最关键最紧迫的重大问题,着眼于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按照“互联网+”的新特点和新要求,鼓励使用先进适用的网络信息技术,创新工会工作理念、服务内容、工作载体、运行机制、组织形态,为工会改革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统分结合、共建共享。有效利用国家基础网络设施和信息资源,统筹全国工会系统网上工作,整体谋划、协同运作,形成工作合力,减少重复建设。在“统”的前提下坚持能放则放、宜分尽分。既确保全国工会系统网上工作统一高效,又充分发挥各地、各产业工会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兼顾多元化需求和现实情况。在“分”的基础上坚持互联互通,实现工会系统内资源的有机整合充分共享,努力做到开门办网,争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的最大支持,实现合作共赢。

  ()相互支撑、深度融合。坚持网上工会建设与网下工会改革联动推进、同步协调、紧密契合,实现工会工作以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转变,完成“互联网+”时代的工会转型升级。为全总的改革试点、全国工会系统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全国产业工人队伍的建设,打造丰富的网络载体和清朗的网络空间。

  ()重点突破、平稳推进。遵循“互联网+”建设运行规律,确保在基础设施和条件最为成熟的关键领域进行规模化投入,集中力量求得重点突破,见到明显成效。同时,不贪大求全、不盲目求新,充分用好已有的网络工作建设成果。根据工作需要,区别轻重缓急、先易后难、试点引路、分步实施,确保工会各项工作平稳推进、不断提升。

  ()安全高效、科学前瞻。统筹考虑工会网上工作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能力,在各级工会可承受的范围内,使有限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坚持网络安全保障和网络工作发展同步推进,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同时,充分考虑互联网技术不断更新、工会工作不断发展的实际情况,在规划建设中保持足够的预见和柔性,为今后扩展业务、更新技术预留足够空间和接口。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建成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实现职工入会服务和工会管理网络化,网上网下深度融合,全面实时准确掌握全国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信息,把包括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提供全天候全覆盖的普惠性服务,把工会网络打造成培育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支撑;

  建成全国工会系统网上办公平台,实现工会组织高效运转、精准服务、科学决策;

  建成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工会系统新媒体矩阵,培育强大的工会网上评论员队伍,实现网上涉工舆情的及时跟踪、准确测报和正确引导,弘扬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分步实施。第一步:到2018年底,全国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主体构建完成;统一的工会工作和工会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电子政务内网实现与省级、市级总工会联通;全国60%以上的省级工会实现网络化协同办公;现有业务应用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效率进一步提升,新的业务系统全面开工建设,并在先进地区和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网络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防范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第二步:到2020年底,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全面建成;全国工会系统全面实现网络化协同办公;工会各项网上业务应用系统构建完善,普惠性服务项目覆盖全部会员;工会工作和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全面建成,大数据应用取得重大进展,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建成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互联网+”工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工会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服务职工普惠化、业务管理扁平化,推动工会服务工作流程再造、创新发展。

  ()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一体推进、两个覆盖、三网并用、四大建设、十类应用”。

  1.一体推进:整合工会系统网络资源,统筹规划、一体化建设全国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体系,做到协同互联、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容量足备、安全可靠。统一工会服务网上工作标识、电子会员证和服务卡号规制、业务服务和数据信息软硬件标准、工会组织内部及与国家大数据库的系统接口、全系统网上工作的建管运行协调机制等。

  2.两个覆盖: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和便利,尽快实现网上服务对象覆盖最广大的基层职工群众,网上工会工作覆盖最基层的工会组织。使工会网上工作成为工会组织在新形势下“增三性”“去四化”“强基层”“促创新”,打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性举措。

  3.三网并用:同步推进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国际互联网的工会业务应用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完善工会系统内部业务应用,实现涉密信息可靠传输和无纸化办公;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实现工会业务网络化;依托国际互联网,打造最广泛联系职工群众和基层工会组织的各类网络应用平台。

  4.四大建设:

  (1)智慧数据库建设。建设全面准确、智慧柔性、动态更新、安全高效的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基本集成单元的分布式全国工会工作和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努力成为国家大数据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智能的网上工会工作服务设施,打通信息孤岛,开发数据资源,实现工会系统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和深度利用。大力推进与网信、人社、民政、公安、住建、工商、银行等部门有关数据交换,与国家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建设工会决策支持系统,为广大职工的普惠服务、职工队伍状况的深度分析和工会组织的高效运转提供必要的科技手段。

  (2)新媒体矩阵建设。建设统一规范、各具特色、功能互补、协同互动、有高度粘性的工会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矩阵。实现多数据源融合,更好感知广大基层职工需求,畅通沟通渠道、完善联络手段。

  (3)工会系统网上办公平台建设。构建集专业网络、应用系统、电子公文与视频会议系统、海量数据分析管理系统等为一体的全国网上工会办公平台,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和远程视频工作。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产业、跨工作部门的网上工会工作协同;实现工会服务职工各类项目的网上一站式整合。

  (4)网络安全建设。建立与工会网上工作内容和规模相匹配的风险防控体系。合理制定安全防护级别标准,建立重要系统数据容灾备份,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采用完备可靠的软硬件安全措施,保证工会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5.十类应用:

  (1)动员组织类。建设完善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和会员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工会统计调查系统;建设完善工会组织管理和工会干部管理系统;建设中国工会代表大会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平台。

  (2)劳动创新类。建设完善技能竞赛网上管理系统;建设职工技术创新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完善劳模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大国工匠和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

  (3)宣传教育类。建设网上工运历史博物馆;建设完善职工电子书屋服务系统;建设工会理论与实践工作文献资料数据库;建设涉工网络舆情工作系统。

  (4)权益维护类。建设完善困难职工帮扶管理系统;建设农民工服务系统;建设职工法律服务系统(法联网);建设劳动保护应用系统;建设职工意见征求系统;建设集体协商工作服务系统;建设女职工服务系统;建设对口援疆援藏工作服务系统。

  (5)普惠服务类。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吸引市场和社会力量,探索适宜工会开展的合作制互助性的各类普惠服务。全总组织探索在国家层面开展保险类职工互助金融服务、职工网上技能培训服务、就业服务、职工心理关怀服务等;各地区性工会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组织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普惠服务。

  (6)社会工作类。建设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网上动员功能。

  (7)产业工会类。建立产业工会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创建产业工会信息共享互动服务系统,突出产业特色,彰显产业优势,为基层提供项目化、专业化、订单式服务,维护产业职工利益,提升产业职工素质,助推产业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增强产业工会吸引力凝聚力。

  (8)财务资产类。建设工会财务管理系统,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实现全国工会财务系统收支动态管理、实施监控、上传下达、汇总分析等功能,并与其他工会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全国工会资产监督管理系统;创建职工疗休养服务系统。

  (9)交流合作类。建设工会对外交往和国际工运形势分析研究网络工作服务平台,树立中国工会形象,提高中国工会国际影响力。建立工会港澳台工作共享系统,增强对港澳台工作的实效。

  (10)党建工作类。建设全总党建网上工作系统,探索工会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网络化应用,打造全总和省级工会党建工作网上交流平台。

  四、保障支持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工会网上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网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工会要成立本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成立网络工作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工会网上工作,建立网上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协调发展和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工会系统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联系协调,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配强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工会预算,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利用国家基础网络设施和信息资源,支持互联网创新成果在工会工作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能力建设,壮大人才队伍。完善人才培养、选拔、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适应工会网上工作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加强与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专业机构联系,通过项目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工作人才、专家学者、专业技术团队等力量参与工会网上工作,把人才资源汇聚起来,接长工会工作手臂,构建社会化、市场化、开放型的工会网上工作新格局。

  ()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教育培训。深入研究“互联网+”发展趋势,及时总结各地工会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引导“互联网+”工会全面发展。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互联网+”工会工作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推进工会网上工作的舆论氛围。加强互联网理论和实务培训,把知网、懂网、建网、用网作为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引导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互联网思维,提高运用互联网开展工作的能力。

()加强考核管理,完善机制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量化评估指标,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第三方评估督查与绩效评价,加大对工作流程规范、工作实效的管理和跟踪,形成职责明晰、积极作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级工会网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发〔20154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为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现就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始终高度重视群团工作,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特殊优势,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为实现党在各个时期的历史任务而奋斗。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

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描绘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前景。实现我们党确定的宏伟目标,根本上要靠全体人民的劳动、创造、奉献,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更好组织动员群众、教育引导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巨大创造力,凝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重任摆在全党面前。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改革的主体。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我国发展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前所未有。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应对好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把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打造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和“颜色革命”的铜墙铁壁,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群众基础。

这些年,党的群团工作在继承创新中不断加强,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组织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对群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缺乏深入研究,对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缺乏有力指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基层基础薄弱、有效覆盖面不足、吸引力凝聚力不够问题突出,特别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各类新兴群体中的影响力亟待增强;有的群团组织工作和活动方式单一,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不强,存在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群团干部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作风需要改进。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全面提高水平,切实解决问题,不断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是对党的群团工作长期奋斗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这条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开展群众工作、推进党的事业的伟大创造,是党领导群众实现共同梦想的历史选择,是群团组织与时俱进、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这条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特征是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必须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组织要重视依靠群团组织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群众中的贯彻落实,更好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群团组织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深入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始终是群团工作的价值所在。各级党组织要指导群团组织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外交工作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团结动员所联系群众为完成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贡献力量。群团组织要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明确职责定位、展现自身价值,更好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群团组织是党直接领导的群众自己的组织,为群众服务是群团组织的天职。各级党组织要推动群团组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团组织服务群众创造条件。群团组织要增强群众观念,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群团工作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各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把握时代脉搏,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不断推进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同步前进。

——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尊重群团组织性质和特点是做好群团工作的重要原则。各级党组织要支持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体现群众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群团组织要大胆履责、积极作为,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维护群众权益,最广泛吸引和团结群众。

三、加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工会、共青团、妇联受同级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同级群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问题,管理同级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协调群团组织同党政部门的关系及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上级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领导或指导下级群团组织工作。地方党委应该注意听取上级群团组织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地方党委要建立和完善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应该定期听取各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每年都要专题研究群团工作。一般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

地方党委有关工作会议应该请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县级以下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按党章规定列席同级党组织有关会议。乡镇(街道)的工会、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可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党员负责人应该考虑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

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统筹基层党群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的规划建设应该考虑群团组织需要。制定群团组织推优办法,把群团组织推优作为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方式之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和群建工作要整体推进、共建互促。

群团组织中的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善于团结党外干部群众,善于把党的主张和任务转化成群团组织的决议和群众的自觉行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严格管理干部。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密切关注群众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变化,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自觉支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重大事项及时向批准党组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没有设立党组的群团组织,其领导班子应该承担起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责任和抓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群团组织中的党员要按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党和国家的任务。

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群团工作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该开设党的群团工作理论政策课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该把群团工作作为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群团工作学科建设,群团工作研究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

四、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

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干事创业的重要作用。群团组织要把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发挥作用的主战场,把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妇女半边天作用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要积极主动宣传改革和依法治国,组织引导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促进形成最广泛的合力。

群团组织要紧紧结合自身职责,深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活动,动员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积极开展对所联系群众的知识技能培训,促进能力素质提高。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广泛发动群众,共建美丽中国。完善应急动员、公益募捐等行动机制,在保障重大任务、支援抢险救灾、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

群团组织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动员所联系群众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加强同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往来和交流,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民间对外交流,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谊,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五、推动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群团组织是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平台。各级党委要推动群团组织引导所联系群众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群团组织要从所联系群众的实际出发,设计务实管用的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增强主人翁意识,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加强对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扎牢植正。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好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活动,帮助少年儿童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发挥示范作用,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形成崇尚科学、追求进步的社会氛围。推动文学艺术、新闻宣传、法律、教育、社会公益等领域工作者积极发挥作用,引领全社会崇德向善、敬业诚信、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明和谐。

群团组织要坚持广泛发动,利用遍布城乡的组织网络和基层阵地,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做细做实。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风正气,及时批评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糊认识、错误观点、不良风气,引导群众明辨真假、是非、善恶、美丑。搞好典型引路,发挥各行各业先进典型、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社会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持久内生动力。

六、支持群团组织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

群团组织服务群众要盯牢群众所急、党政所需、群团所能的领域,重点帮助群众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就业、心理疏导、大病救助、法律援助、婚恋交友、居家养老等服务,特别是要做好对困难职工、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归难侨、残疾人等群体的帮扶,对高等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农民工的服务。制定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意见,打造符合群众需求的工作品牌,推动构建覆盖广泛、快捷有效的服务群众体系。通过项目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工作人才、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服务群众工作。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完善组织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群团工作纳入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支持群团组织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维护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群团组织维权工作应该主动有为,哪里的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群团组织就要帮助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主动代表所联系群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制度机制,从源头上保障群众权益、发展群众利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注重通过集体协商、对话协商等方式协调各方利益,通过信访代理、推动公益诉讼、依法参与调解仲裁等方式为利益受到损害或侵犯的群众提供帮助。同时,要引导群众识大体、顾大局,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应该请相关群团组织参与调研和论证,充分听取意见、吸收合理建议,充分考虑相关群体利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应该吸收群团组织参加。支持群团组织切实履行代表维护职能,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健全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七、支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

群团组织特别是人民团体是广大群众依法、有序、广泛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重要渠道。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的作用,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拓宽人民团体参与政治协商的渠道,规范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的内容、程序、形式。政府可通过召开会议或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向人民团体通报重要工作部署和相关重大举措,加强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协商。各级政协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及其界别委员在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和谐中的作用,密切各专门委员会与人民团体的联系。

党委、人大要支持人民团体在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提名推荐,应该加强与人民团体的沟通协商,落实好有关人选的比例规定和政策要求。选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落实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应该重视发挥人民团体作用。

群团组织应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政策的研究,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代表和组织所联系群众参与协商民主,通过多种方式反映群众意见。积极参加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引导所联系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推动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八、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

群团组织是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合理配置职能和资源,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把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转由群团组织行使;支持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群团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要试点先行,承接职能后应该建立符合公共服务特点的运行机制,确保能负责、能问责;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要严格管理、规范实施,做到政府放心、社会认可、自身有活力。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群团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发挥作用,加强对有关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群团组织要通过服务来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协作协调、互促互补互融。组织群众主动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群众普法教育,推动建设普法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扶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发挥群团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九、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

各级党委要推动群团组织勇于改革创新,通过创造性工作增强发展活力、赢得群众信任。

基层组织是做好群团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以提高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扩大有效覆盖面为目标,在巩固按行政区划、依托基层单位建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同时,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成员发展、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的方式。立体化、多层面扩大组织覆盖,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组织体系。加强高等学校群团组织建设,更好联系、引导、服务青年学生和教师。

群团组织要牢固树立以群众为本的理念,健全依靠所联系群众推进工作制度。以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加的形式和方法开展工作,组织活动请群众一起设计,部署任务请群众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群众一起评议。完善群团组织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代表和委员履职述职制度和直接联系群众、接受群众评议制度。完善群团组织事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群团工作新格局。群团组织要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实施上网工程,建设各具特色的群团网站,推进互联互通及与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的合作。加强网宣队伍建设,综合运用维权热线和网络论坛、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网上引导和动员。站在网上舆论斗争最前沿,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弘扬网上主旋律。逐步建立统一的群团组织基础信息统计制度。

适应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基层工作、群众工作需要,改革和改进机关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充分体现群团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特点,防止机关化、娱乐化倾向发生。

十、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各地要统筹管好用好现有群众活动阵地和设施,整合用好社会资源,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公益属性,真正发挥作用。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群团工作的舆论宣传。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对群团组织所办报刊、出版社、网站的指导管理,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完善群团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由财政拨款支持的群团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各级财政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对基层群团组织的经费补贴应该落实到位,按人头划拨的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基层单位应该根据需要合理安排群团工作经费。规范群团组织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群团组织资产。

鼓励群团组织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许可范围内,通过多种方式筹措事业发展资金,依法享受扶持政策。群团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社会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全过程公开制度,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

强化群团工作法治保障,提高群团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涉及群团组织工作的立法,加强群团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法检查。

十一、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要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团结务实、群众拥护的坚强领导集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在所联系群众中威信高的同志,推荐作为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推荐应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构要合理优化,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人中基层一线代表人士的兼职比例应该适当增加。尊重群团组织民主选举结果,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稳定。健全县级以上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新进班子成员任职培训等制度。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建立符合群团工作特点的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

群团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重视抓群团干部培养,全面加强群团干部队伍建设。将群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分级负责、分系统落实。重视推动群团干部到火热的实践一线摸爬滚打、锻炼成才,注重从企业、农村、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群团干部队伍。选好配强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更多采用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群团工作队伍。推进群团干部跨系统多岗位交流,加强群团组织与党政部门之间干部双向交流,把群团工作岗位作为提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平台。改进群团干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支持群团组织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按规定考录和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群团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能力素质。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好群众之家、当好群众之友。群团组织领导机关要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根本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广大普通群众身上。健全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定期分析检查、公开承诺整改等制度,经常开展下基层接地气、请群众评机关等活动,坚决克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群团组织领导机关干部要带头树立经常联系群众、直接服务群众、真情同群众交友的好作风,竭诚为群众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中央管理的群团组织,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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