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校三届一次“双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7-11-24   访问量:386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

杭州师范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自2014年3月23日召开以来,已届满四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教育部〔2011〕32号令)以及《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杭师大党委发〔2016〕29号)的规定,应按时换届。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在2018年3月25日至28日召开三届一次“双代会”,本学期放假前须完成“双代会”换届和代表培训等工作。为做好校三届一次“双代会”各项筹备工作,保证“双代会”如期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

1实行工会、教代会两会合一,代表一致的原则。

2.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杭州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召开二级双代会,完成“双代会”代表选举和工会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相关文件见附件9)。

二、校“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1.代表名额按学院(部门)分配,分配名额见附件1“双代会”代表以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建制下的工会为选举单位,按工会会员人数6%-10%的比例,由二级双代会选举产生,到会教职工必须占应到会二级双代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当选的代表必须获得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票。

2.“双代会代表条件(具体选举办法见附件7):

1)会议代表具有教代会代表及工代会代表的双重身份。凡杭州师范大学工会会员,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建立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双代会”代表。

2)“双代会代表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和教代会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开拓创新、求实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讲团结,讲大局,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一般应是教职工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学院(部门)参加选举,取得代表资格,但不占该学院(部门)的代表分配名额。

5)“双代会;列席代表一般为非正式代表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民主党派及民主团体负责人等,名单由校三届一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酝酿

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双代会”代表条件和名额规定做好“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填写校第三届“双代会”代表登记表和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3)12月11日(周一)前完成有关选举材料的报送工作。

三、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推荐工作

1.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拟由15名委员组成。设主席(兼)1人、副主席2人(常务副主席1人、专职副主席1人)。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推荐。“两委”推荐名单由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二级双代会民主推荐产生,最后工会委员以差额选举、工会经审委委员以等额选举的方式提交大会选举产生。(具体产生办法见附件8)

2.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两委”推荐工作,填写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推荐人选不超过16名;第三届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5)推荐人选限定3名;第三届工会委员、经审委员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6)12月11日(周一)前完成有关选举材料的报送工作。

四、三届一次“双代会”前期筹备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11月13日前(周一)

向校党委汇报召开三届一次“双代会”情况

11月24日前(周五)

召开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召开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会议,启动“双代会”代表选举和教代会执委会(在代表中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12月6日前(周三)

各学院(部门)选举产生“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并进行公示;推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12月11日前(周一)

各学院(部门)将选举产生的“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报校工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上报推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12月15日前(周五)

成立“双代会”代表团,召开代表团会议,完成代表团团长、教代会执委会、提案、福利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召开工会委员和工会主席联席会议推选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2月29日前(周五)

召开筹备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确定教代会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单以及教代会执委会、提案、福利工作委员、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

2018年1月5日前(周五)

向校党委汇报三届一次“双代会”会议方案及教代会执委会、提案、福利工作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等;向上级工会请示;组织新“双代会”代表培训;启动提案征集

2018年3月16日前(周五)

完成会议各类文件起草;召开提案工作委员会会议

2018年3月21日前(周三)

下发大会主要文件至各代表,征求意见

2018年3月23日前(周五)

完成各类文件定稿印刷,落实会议召开前材料、会务准备

五、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一名“双代会”换届工作联络人,于2017年11月24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上报校三届一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三届一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行政楼723),联系人:徐学会,28865057,邮箱:xinsheng0506@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二级工会三届一次“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1:各学院(部门)三届一次“双代会”代表名额(正式)


   2.校第三届“双代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2:校第三届“双代会”代表登记表


   3.校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3:校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基本信息汇总表


   4.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4: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5.校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5:校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6.校第三届工会委员、经审委员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6:校第三届工会委员、工会经审委员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7.杭州师范大学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附件7: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届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定稿)


   8.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附件8:校三届工会委员、经审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定稿)


   9.《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杭州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杭师大党委发〔2016〕29号)

附件9:杭师大党委发〔2016〕29号教代会实施办法文件


                  校三届一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2日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校三届一次“双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工会   2017-11-24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

杭州师范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自2014年3月23日召开以来,已届满四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教育部〔2011〕32号令)以及《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杭师大党委发〔2016〕29号)的规定,应按时换届。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在2018年3月25日至28日召开三届一次“双代会”,本学期放假前须完成“双代会”换届和代表培训等工作。为做好校三届一次“双代会”各项筹备工作,保证“双代会”如期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

1实行工会、教代会两会合一,代表一致的原则。

2.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杭州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召开二级双代会,完成“双代会”代表选举和工会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相关文件见附件9)。

二、校“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1.代表名额按学院(部门)分配,分配名额见附件1“双代会”代表以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建制下的工会为选举单位,按工会会员人数6%-10%的比例,由二级双代会选举产生,到会教职工必须占应到会二级双代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当选的代表必须获得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票。

2.“双代会代表条件(具体选举办法见附件7):

1)会议代表具有教代会代表及工代会代表的双重身份。凡杭州师范大学工会会员,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建立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双代会”代表。

2)“双代会代表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和教代会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开拓创新、求实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讲团结,讲大局,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一般应是教职工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学院(部门)参加选举,取得代表资格,但不占该学院(部门)的代表分配名额。

5)“双代会;列席代表一般为非正式代表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民主党派及民主团体负责人等,名单由校三届一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酝酿

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双代会”代表条件和名额规定做好“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填写校第三届“双代会”代表登记表和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3)12月11日(周一)前完成有关选举材料的报送工作。

三、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推荐工作

1.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拟由15名委员组成。设主席(兼)1人、副主席2人(常务副主席1人、专职副主席1人)。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推荐。“两委”推荐名单由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二级双代会民主推荐产生,最后工会委员以差额选举、工会经审委委员以等额选举的方式提交大会选举产生。(具体产生办法见附件8)

2.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两委”推荐工作,填写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推荐人选不超过16名;第三届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5)推荐人选限定3名;第三届工会委员、经审委员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6)12月11日(周一)前完成有关选举材料的报送工作。

四、三届一次“双代会”前期筹备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11月13日前(周一)

向校党委汇报召开三届一次“双代会”情况

11月24日前(周五)

召开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召开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会议,启动“双代会”代表选举和教代会执委会(在代表中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12月6日前(周三)

各学院(部门)选举产生“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并进行公示;推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12月11日前(周一)

各学院(部门)将选举产生的“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报校工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上报推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12月15日前(周五)

成立“双代会”代表团,召开代表团会议,完成代表团团长、教代会执委会、提案、福利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召开工会委员和工会主席联席会议推选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2月29日前(周五)

召开筹备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确定教代会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单以及教代会执委会、提案、福利工作委员、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

2018年1月5日前(周五)

向校党委汇报三届一次“双代会”会议方案及教代会执委会、提案、福利工作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等;向上级工会请示;组织新“双代会”代表培训;启动提案征集

2018年3月16日前(周五)

完成会议各类文件起草;召开提案工作委员会会议

2018年3月21日前(周三)

下发大会主要文件至各代表,征求意见

2018年3月23日前(周五)

完成各类文件定稿印刷,落实会议召开前材料、会务准备

五、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一名“双代会”换届工作联络人,于2017年11月24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上报校三届一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三届一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行政楼723),联系人:徐学会,28865057,邮箱:xinsheng0506@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二级工会三届一次“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1:各学院(部门)三届一次“双代会”代表名额(正式)


   2.校第三届“双代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2:校第三届“双代会”代表登记表


   3.校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3:校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基本信息汇总表


   4.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4: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5.校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5:校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6.校第三届工会委员、经审委员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6:校第三届工会委员、工会经审委员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7.杭州师范大学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附件7: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届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定稿)


   8.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附件8:校三届工会委员、经审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定稿)


   9.《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杭州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杭师大党委发〔2016〕29号)

附件9:杭师大党委发〔2016〕29号教代会实施办法文件


                  校三届一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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